目 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全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的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剑(回剑)工作或定居管理办法。
8、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1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人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社会保险基金核算中心、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县人才服务中心。
三、2022年重点工作
(一)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再强化。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鼓励单位、企业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全年新增就业见习基地1家。协助做好退役军人、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专合社、村(社区)劳务站作用,深入推进脱贫人口、残疾人、大龄劳动者、低保人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劳动力等就业困难群体稳岗就业,加大有组织转移就业力度,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职业技能培训质效再提高。持续巩固系统治理成果,扎实推进培训制度创新改革,以“意愿+”培训模式,大力推行项目制、培训卷和专班式培训,加强培训资金监管,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质增效,全年开展农业、旅游等各类补贴性培训3000人以上。积极推动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和参加各级技能大赛。
(三)人力资源产业培育再优质。加强对辖区内国有和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鼓励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申报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优秀企业、诚信示范机构、诚信机构等评选。进一步夯实“国有人力资源公司+专合社+劳务站”县乡村三级人力资源服务建设,定期开展“点对点”企业用工保障、线上线下招聘、有组织转移就业等。年内培育完成“剑阁县众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规上企业目标。
(四)做好返乡返岗农民工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建立外出务工人员来(返)剑人员实名制排查;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专班值班值守制度,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剑农民工的排查工作;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农民工个人的健康防护意识,减少节日期间非必要聚集活动。
(五)深入开展参保扩面工作。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围绕年度扩面目标任务,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超龄从业人员、建筑项目等重点企业群体,强化政策宣传,多措并举,保障社保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养老、失业、工伤参保人数和保费征收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加强与土地房屋征拆中心、乡镇等单位部门协作,推进被征地农民参保经办工作,服务项目和经济发展。
(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职称分类改革,落实职业资格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按政策进行评委会调整、评审推荐、数据归集、职称确认、证书办理。进一步推进我县重点产业专家智力帮扶工作。按省市要求做好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推荐工作。
(七)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出台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完成上半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指导全县事业单位重新设置岗位。加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严格审核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辞聘解聘审核备案、年度考核备案、转正定岗。分类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在岗、转岗和专项培训。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培训,切实保障事业人员各项待遇。
(八)安全有序组织各类人事考试。认真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招聘)考试,确保实现“三零”目标。加快人事考试信息化、考点标准化建设。
(九)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工作。深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领域总承包企业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做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实人实名足额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为统领,强化目标管理和专项考核,全面落实以部门、企业、地方责任制为核心的治理体系,夯实打牢治欠保支防线,扎实形成可防可控、常态长效的工作局面。
(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推动智慧监察建设,全面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县域全覆盖,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基层网格化治理,实现市、县两级劳动保障监察网络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努力实现“一点投诉举报,全网联动处理”。深入推进双随机执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落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强化舆情应对。持续推进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
(十一)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强化庭前调解,坚持“调裁结合,调解优先,努力强化庭前调解”工作思路,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树立建筑施工单位劳动争议调解示范企业,通过对典型案件经验总结、宣传、推广,引领和带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逐步实现“预防优先、化解得力、示范带动”目标。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进程,积极探索学习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全流程在线办理、争议仲裁在线申请、案件网络庭审的流程,实现劳动纠纷“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继续发挥好“流动仲裁庭”服务,“三方驻会”机制融入仲裁工作体系,让调、裁、审有机衔接。
(十二)大力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有序开展人社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工作,认真落实部、省、市“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要求,打造温暖人社、改进系统行风,坚持集成服务、简约服务、创新服务、规范服务原则,大力推行全省一体化平台线上业务落实,着力抓好窗口服务设施改善、经办流程简化规范、经办服务能力提升、业务协同共享、“一网通办”等,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提升了企业群众的满意度。
第二部分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20,930.99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467.8万元,增加原因为基础养老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收入预算20,930.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28.02万元,占13.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502.97万元,占88.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支出预算20,93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5.29万元,占7.3%;项目支出19,405.7万元,占92.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20,390.99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467.8万元,增加原因为基础养老金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502.9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8.0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94.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32万元、农林水支出784.56万元、金融支出123.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502.9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467.8万元,增加原因为基础养老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教育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74.11万元,占99.2%;卫生健康支出51.55万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77.32万元,占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1352.92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商品服务支出、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项)2022年预算数为114.43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3812.1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县退休职工职业年金按政策兑付。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金的补助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为生活困难人员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项)202年预算数为51.5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77.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5.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3.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11.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0.5%。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开会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无预算。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1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1.7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51.11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县人社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9个,其中:运转类项目 4个,涉及预算 127.2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 15个,涉及预算3993.5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社局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人社局局机关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综合业务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全县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项)主要用于全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支出(项)主要用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主要用于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方面支出。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是指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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