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剑门关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22-04-02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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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重点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剑阁县剑门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职能简介及重点工作

1、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织力、社会号召力。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工作格局。

2、加强经济建设。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镇村建设等规划。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3、开展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抓好教育、科学技术、卫生健康、职业健康、老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人民防空、退役军人、生态环境、残疾人事业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4、加强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综治管理、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体系,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生产、防汛抗旱、防疫、森林防灭火、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公共设施等安全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6、推进民主法治。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自治。

7、加强资产管理。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

负责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8、完成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2年重点工作

1、抓项目投资,抓招商引资,提升经济发展水平。高起点谋划重点项目。高质量招引实力企业。用实效保障项目建设。

2、抓三农工作,抓农旅融合,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巩成果接续乡村振兴。添措施巩固特色产业。调结构做优现代农业。强规划农旅融合发展。

3、抓文旅复兴、抓城乡建设,让山河不再依旧。举全力开启文旅复兴。抓统筹夯实城乡建设。

4、抓风险防范、抓民生福祉,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常态化落实疫情防控。高态势防范重大风险。进一步夯实民生基础。

5、抓社会治理、抓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深化平安剑门建设。

6、抓作风效能,抓三制管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忠诚为魂。坚持法治为纲。坚持落实为先。坚持担当为要。坚持廉洁为本。坚持三制管理。

二、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人大日常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负责目标绩效、督查督办、公文处理、文秘信息、调研会务、后勤保障、档案史志、保密机要、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屠宰)、自然资源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实施;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规划的编制、申报、实施、建设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党的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干部监督管理、党员教育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并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督查。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教灾工作;负责应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各类突发性事件;负责森林防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交通运输、食品卫生、公共设施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教育、科学技术、卫生健康、职业健康、老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人民防空、退役军人、残疾人事业等领域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辖区经济发展、扶贫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工业经济、科技通信、能源管理、民营经济、文旅经济、商贸服务、经济合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供销等领域的监督管理,提出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规划的编制、申报、实施、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负责辖区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构建以及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等相关工作。负责综合治理、深化改革、依法治镇、矛盾纠纷调解、信访维稳、扫黄打非、防邪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财政所。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负责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22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2494.9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4.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2494.9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21.54万元,占1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73.38万元,占8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249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3.7万元,占60%;项目支出1001.22万元,占4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门关镇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94.9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24.8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73.3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1.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04万元、国防支出0.5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2.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37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20.36万元、农林水支出1219.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5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门关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94.9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24.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04万元,占22.25%;国防支出0.5万元、 占0.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2.97万元、占7.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05万元、占10.86%;卫生健康支出54.37万元、 占2.18%;城乡社区支出120.36万元、占4.82%;农林水支出1219.07万元、占48.86%;住房保障支出81.56万元、占3.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人大会议费2022年预算数为2.26万元,主要用于: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费用包括食宿等。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2年预算数为1.8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视察等费用。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人大事务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费用。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运行2022年预算数为495.9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办公费用等。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治安、小伙食补助、老促会工作经费、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妇女儿童年度工作经费、古镇电费等。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信访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支出。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业运行2022年预算数为14.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办公费用等。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片区所辖乡镇财政事务工作的支出。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镇纪委工作经费。1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群团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镇团委支出。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3.86万元,主要用于:党员培训、党组织活动经费。1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宣传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3.19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经费.13.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兵役征集2022年预算数为3.19万元,主要用于:当年征兵费用。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群众文化2022年预算数为3.1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建设。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文化和旅游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191.83万元,主要用于:村建文化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2022年预算数为162.31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工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单位养老保险2022年预算数为108.7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金。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医疗保险2022年预算数为54.3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费。1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基础设施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古镇日常维护费。2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社区环境2022年预算数为10.36万元,主要用于:垃圾清运支出。2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基础设施配套2022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古镇安全隐患整治。22.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事业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384.5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防灾救灾2022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八里店村道路维修。24.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防灾减灾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支出。25.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生产发展2022年预算数为25.45万元,主要用于:烟叶发展支出。26.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2022年预算数为6.23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帮扶工作队支出。2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项)村公益事业2022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高观村道路维修。28.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村民委员会2022年预算数为740.84万元,主要用于:村级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及公共运行经费。2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公积金2022年预算数为81.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政府工作人员支付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9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65.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28.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门关镇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门关镇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8.7万元增加了3.3万元,增长了38%。增长的原因是预计来我镇参观学习的单位及人数较多,但最终根据实际情况年底作调整。2022年公务接待费12万元计划用于执行接待各种工作检查指导、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门关镇2022年安排上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万元,用于剑门关古镇的安全隐患排危整治。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门关镇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剑门关镇是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8.11万元,比2021年减少22.57万元,减少6%。主要原因是人员比去年减少,人头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门关镇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剑门关镇没有车辆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门关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3个,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158.4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649.3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五)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三)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九)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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