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义兴镇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贯彻实施县委“1233”执政兴县战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2022年着重抓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即将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走深走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全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持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等大事要事。聚焦聚力“项目提速”“转型升级”“绿色低碳”“改革增效”“民生改善”“从严从实”六大方面,在把握大势中谋篇布局,在保持定力中精准发力,在破解难题中狠抓落实,团结担当、攻坚克难、勇争一流,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努力实现1233执政兴县战略义兴实践。
三、机构设置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无下属二级单位,无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1026.7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8.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918.5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2.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上年结转结余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1026.7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8.26万元,占10.5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8.52万元,占89.4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102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15万元,占65.56%;项目支出353.63万元,占34.4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26.7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2.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上年结转结余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8.5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2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7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7.27万元、国防支出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46万元、农林水支出423.3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18.5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61.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77万元,占34.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35万元,占10.16%、卫生健康支出23.33万元,占2.54%、住房保障支出35万元,占3.8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7.06万元,占6.21%、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7%、城乡社区支出9.77万元,占1.06%、农林水支出378.74万元,占41.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2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会议期间的费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2年预算数为1.5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的各类视察活动开支。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除人大会议、人大代表之外的其他费用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97.2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0.93万元,主要用于化解隐性债务、社会治安、小伙食补助、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老促会工作经费、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妇女儿童年度工作经费、春节氛围营造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的事业人员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工作,包括其他统计经费等。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团委开展工作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82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党组织活动及党员教育培训费用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经费。
1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2年预算数为0.4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建设及鹤鸣山道教文化公园维护费。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56.64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与旅游中心人员经费及办公费用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49.62万元,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人员及办公经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3.7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1.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应由单位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1.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应由单位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2年预算数为9.77万元,主要用于老城区城市维护及垃圾清运费用支出。
20.农业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33.2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及办公经费支出 。
21.农业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灭火费用支出。
22.农业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2022年预算数为9.39万元,主要用于烟叶产业发展支出。
23.农业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5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人员经费。
24.农业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25.55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离职干部的生补补助、基层组织办公经费及公共服务运行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3.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2.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6.57%,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指标减少。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接受上级检查、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无公务用车。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2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2.95万元,较2021年下降50.3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0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0个,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22个,涉及预算80.7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253.2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项):指统计相关事务工作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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