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文管所2022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2-04-01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 字体: 分享到: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第一部分 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概况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2、落实文物产权所有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保护职责,与使用单位签订保护责任书,并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3、做好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普查工作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的推荐和申报等工作;

4、调查、发掘辖区境内地上、地下文物遗迹,进行文物普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5、协助对辖区内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保护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以及其他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规划建设项目进行监管和前期审核;

6、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修复、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内容,提高展品内涵;

7、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馆藏文物安全;

8、举办对外文化交流,推动旅游事业发展。科学普及、青少年教育等社会活动职能;

9、参与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推动《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施行。

2、做好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录入工作。完成革命文物资源管理平台填报全部工作,按文件要求做好红色资源评估反馈问题整改。

3、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做好统筹规划,合力推进秀钟大路河、普安十大政纲、羊岭石城戏楼三处革命文物保护项目工作,提升红军攻克剑门关纪念馆整体展览水平。

4、开展实施蜀道翠云廊古柏保护利用工作方案。促进蜀道翠云廊区域生态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5、做好第九省保(增补)两线划定工作。推动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6、强化文物安全管理。督促全面落实文物安全责任人公示公告制度;增强文物消防安全″三定三禁″规范化管理能力;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巡查,严打文物犯罪;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及时整改,确保文物安全。

7、组织开展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

8、加强文物保护。积极争取剑州文庙等文物修缮保护工程、觉苑寺、鹤鸣山防雷项目、剑门蜀道遗址拦马墙段安防项目的立项;做好“十四五”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落实新修订的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完善文物保护项目监管。

三、机构设置

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为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直属的事业单位,无下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文管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文管所2022年收支总预算349.78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9.2亏元,主要原因是文物保护项目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文管所2022年收入预算349.7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90.92万元,占54.5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86万元,占45.42%。

(二)支出预算情况

文管所2022年支出预算34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86万元,占37.7%;项目支出217.92万元,占62.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文管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3.0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49.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8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22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9.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文管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8.8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4.72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物保护支出135.2万元,占9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1万元,占3%;、卫生健康支出5.26万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7.89万元,占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135.2万元,主要用于:文管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5.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7.89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文管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1.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8.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文管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文管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文管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文管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文管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4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长0.04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文管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剑阁县文管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阁县文管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8.4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2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