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2-04-06    浏览量:397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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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纪委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  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订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聚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全县“4456”发展方略强化政治监督,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巩固发展势头,常态化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坚决纠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行为,有力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细,为奋力书写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剑阁篇”提供坚强作风纪律保障。

二是持续优化县域政治生态。精准分析研判县域政治生态现状,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4321”精准监督机制建设,督促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见实效,针对“以案促改”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强化全面整改,以纪检监察机关“十大行动”聚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全力推动县域政治生态净化修复。

三是聚力保障脱贫攻坚成效。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聚焦扶贫领域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加强执纪监督,围绕脱贫攻坚“四不摘”固化脱贫成效,紧盯干部作风抓典型、制度建设促规范,坚决保证脱贫成色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四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接续推行“纪检监察小分队”、阳光“三问”、“村级义务监督员”等创新机制,重点打造“天下雄关·廉韵剑门”廉洁文化品牌,抓党风、正社风、纯民风、树新风,强化基层监督力量,破解基层监督难题,打造群众监督有效载体,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五是一以贯之高压惩贪治腐。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零容忍惩治腐败,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规依纪依法文明办案,重点查处重点行业、关键领域职权贪腐,促推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三、机构设置

剑阁县纪委无下属二级单位,无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纪委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纪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纪委2022年收支总预算29045704.35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841908.31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收支预算中包含了财政代管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纪委2022年收入预算29045704.35元,其中:上年结转9112596.11元(含财政代管资金8682418.13元),占31.3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933108.24元,占68.6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纪委2022年支出预算29045704.35元,其中:基本支出15391286.22元,占52.99%;项目支出13654418.13元,占47.0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纪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045704.35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841908.31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收支预算中包含了财政代管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933108.24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12596.11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40023.5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4747.04元、卫生健康支出512373.52元、住房保障支出768560.2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纪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933108.24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049312.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27427.4元,占88.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4747.04元,占5.14%;卫生健康支出512373.52元,占2.57%;住房保障支出768560.28元,占3.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2107726.47元,主要用于:县纪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812000元,主要用于:县纪委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包括纪检监察办案经费、李榕家风纪念馆运行经费等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960000元,主要用于:县纪委派驻派出机构的基本支出,包括差旅费、办公费、交通费等。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47700.93元,主要用于:县纪委下属事业单位廉政教育中心的基本支出,包括差旅费、办公费、交通费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24747.04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80308.56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2064.96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768560.28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纪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391286.22元,其中:

人员经费13419895.0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971391.1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纪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7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5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纪委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增加500000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3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500000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办案、纪检监察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纪委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纪委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剑阁县纪委下属局机关0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71391.14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52650.97元,减少15.17%。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缩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纪委计划安排政府采购2辆车,财政预算拨款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剑阁县纪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阁县纪委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其中:人员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331.69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281.6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38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六)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项):指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调遣费、突发事件处置费、安全保卫费、警察服装费、宣传及奖励费、技术辅导人员及关键要害岗位人员补助费等支出。

(十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五)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重大支出。

(二十六)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三十)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三十五)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三十七)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

(三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十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指预算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的补助支出。

(四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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