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档案馆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2-04-06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 字体: 分享到:

目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档案馆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剑阁县档案馆2022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档案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剑阁县档案馆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国家剑阁县档案馆管理办法》、《档案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管的方针、政策;制定县剑阁县档案馆内档案保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制定县剑阁县档案馆管理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收集和接收县剑阁县档案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科学的整理和全理、保管和利用;采取各种形式开发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编辑出版档案史料,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研究服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优化档案利用服务。强化服务手段,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

2.加强档案保管保护。进一步提高库房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档案安全建设,完善档案安全工作机制,确保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安全。

3.推进重点项目档案资源普查保护利用。继续开展各类档案征集和收集工作,建立档案目录体系。

4.做好档案编研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度挖掘馆藏档案资源,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5.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加快推进新建综合剑阁县档案馆建设步伐。

6.高标准严要求打造机关档案室规范化管理示范点。严格按照《四川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指导机关档案室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工作。

7.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加强宣传学习新修订的《档案法》。

8.加强档案部门自身建设。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9.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促进档案服务民生工作。逐步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馆藏档案数字化全面启动。

10.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剑阁县档案馆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机构设置

剑阁县档案馆无下属二级单位,无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档案馆2022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档案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档案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剑阁县档案馆2022年收支总预算2128848.84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43627.0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档案馆2022年收入预算2128848.84元,其中:上年结转81043元,占3.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7805.84元,占96.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档案馆2022年支出预算2128848.84元,其中:基本支出1765648.84元,占82.9%;项目支出363200元,占17.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档案馆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28848.84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43627.0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7805.84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043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6742.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489.44元、卫生健康支出63846.72元、住房保障支出95770.0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档案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47805.84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72277.7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0495.6元,占85.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693.44元,占6.24%;卫生健康支出63846.72元,占3.12%;住房保障支出95770.08元,占4.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397295.6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5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2022年预算数为358200元,主要用于:档案库房管理及运行支出、精准扶贫档案装具支出、档案应急馆建设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7693.44元,主要用于县档案馆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63846.7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95770.08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档案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65648.84元,其中:

人员经费1604780.6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60868.1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档案馆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547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547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档案馆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增加11547元,增长230%。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督查检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为0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档案馆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档案馆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剑阁县档案馆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0868.18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3341.04元,减少12.67%,主要原因是2022年车补列入人员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档案馆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剑阁县档案馆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阁县档案馆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其中:人员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59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30.7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开着机的离退休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