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2-04-06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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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1、承担副厅级及以上领导(含曾经担任)来剑的服务保障。

2、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和参与市委、市政府及以上派出的巡视、检查、督查(督导、督察)、考察、调研、考核、审计等工作组来剑的服务保障。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含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和省级、市级部门厅级、处级实职领导来剑的服务保障。

4、负责外县党政代表团和人大常委会、政协主要领导率队的考察团来剑的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

5、负责我县党政代表团赴外地考察的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

6、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由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承担的公务服务、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事项的服务保障。

7、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市、县规定要求,负责联系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及关联单位承办县委、县政府重大公务活动的服务工作。

8、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大型会议、活动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9、为县委、县政府重要外事活动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10、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邀请的外国相应级别以上外宾来访的接待事宜;负责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外国重要团组和个人来剑公务活动的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

11、为国外高规格来剑团组、个人提供机场、车站的礼遇及翻译等服务工作。

12、指导县级部门的公务和外事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公务服务相关规定。

13、负责办理市公务服务中心安排的有关在剑事务。

14、负责我县外事相关工作,加强与市外事专班沟通衔接,及时掌握来剑境外人员信息,做好涉外疫情防控的对外联络和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境外疫情输入及人员专车转运等相关工作,及时向外事专班上报相关信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15、负责与市委外办对接联络,及时报送各类信息。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接待工作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准确把握公务接待新要求,主动适应公务接待新常态,积极探索公务接待新方式,使公务接待更加精准、保障更加有力、作用更加凸显,充分展示剑阁接待工作新风貌、新形象,为全面落实县委“1233”执政兴县战略发挥积极作用。

(一)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廉政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审议办法,加强财政资金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抓好日常廉政教育和提醒,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滋生。三是扎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立足职责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驻村干部持续做好帮扶工作,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巩固拓展扶贫消费产品类型,并做好适时推广工作,将农产品销售纳入接待工作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四是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级疫情防控有关安排部署,坚持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及时掌握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信息并广泛宣传,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协调机制和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提前做足充分准备,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战,坚持接待工作同疫情防控紧密结合,“两手抓”“同促进”,全力保障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以规范管理为主线,着力提升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一是营造良好学习氛国。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力度,营造浓厚学习学风氛围,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勤学、好学。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持续抓好政务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广泛拓展学习内容、拓宽知识面,侧重加强交际礼仪、文化素养、沟通协调、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培训,培养干部职工独当一面、驾驭全局的能力。二是打造优秀干部队伍。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围绕剑阁县情、点位介绍、人文历史、风土人情等接待业务知识开展培训,邀请专家老师举办专题培训、开展专题授课。加强优秀接待干部轮岗交流、上挂下派锻炼,加大轮岗轮训力度,适时组织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努力提供多岗位锻炼平台,为干部职工增长才干创造条件,推动干部素质和履职能力提升。三是严格实行考评制度。对各股室人员的工作分工进行科学安排,明确岗位责任、工作任务、接待纪律,实行逐级逐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接待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对干部职工进行月度和年度考核,通过督查、考评、考核等方式,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和权威性,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强化财务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制度,科学合理调整预算,按照《预算法》执行年度经费预算。做好财务、资产移交工作,健全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扎实做好工资、办公、活动、接待经费的核算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严格规范采购手续,落实物品出入库领用制度,做好固定资产管理。

(三)以转型升级为目标,加快构建“大接待”工作格局。

一是全面加强沟通和指导。强化纵横向沟通联络、协调配合。大型接待活动中,强化接待任务组织实施,加强与市公务服务中心的沟通交流和县级部门的协作联动,及时召开任务协调会议,细化职责、明确任务,充分调动相关力量参与接待工作。加大对部门接待的业务协助、指导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的宣传力度。督促指导接待点位改进服务质量。二是提升服务大局“融合度”。坚持把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将接待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建设的各个环节,注重把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丰富内涵融入接待工作全过程,精心策划每项接待任务,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力求做到把展示物质文明与政治文明相结合、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结合、餐饮文化与传统特色相结合。坚持把接待作为沟通联络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接待工作接触广、信息灵、传递快的优势,把事务服务与政务服务有效结合,加强与外界的广泛联系,切实把接待作为领导、来宾了解和熟知剑阁的重要渠道。三是做好接待后续力量保障。积极主动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为全县接待系统人员编制、人员招录和培训教育争取更多关心支持。建立大型活动任务人员抽调保障机制,统筹所需接待人员统一调度使用。四是实现接待资源统筹共享。进一步充实完善更新客史档案库、接待资源库、人才库、点位库等“四库”建设。按要求建立接待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强化“四库”对公务接待工作的服务效果。及时完善更新省公务接待平台信息数据,加快推进剑阁县调研点位信息平台应用,加强运用电子设备、多媒体技术等现代手段,有效统筹全县接待资源服务于公务服务工作。

三、机构设置

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下设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综合股、接待一股、接待二股。

1.综合股。负责电文、会务、档案、机要、信息、督察督办等部门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公务服务用品采购及管理;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党建及高速路出口接待站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务服务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负责财务工作。

2.接待一股。负责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法检和广元军分区对口的处级及以上属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承办的公务服务保障工作、外事接待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我县党政代表团赴外地考察的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

3.接待二股。负责县政府、县政协对口的处级及以上属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承办的公务和外事服务保障工作、招商引资的服务保障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联系协调县内有关部门及关联单位承办县委、县政府重大公务和外事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公务接待信息化建设工作。

第二部分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3803885.78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89978.69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3803885.78元,其中:上年结转23969.03元(含财政代管资金6627.00元),占0.6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79916.75,占99.3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3803885.78元,其中:基本支出842258.78元,占22.14%;项目支出2961627.00元,占77.8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97258.78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96605.69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会议费等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79916.75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42.03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2254.4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01.92元、卫生健康支出30000.96元、住房保障支出45001.4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79916.75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82047.72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会议费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4912.43元,占96.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01.92元,占1.59%;卫生健康支出30000.96元,占0.79%;住房保障支出45001.44元,占1.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644912.43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2年预算数为60001.9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0000.96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45001.44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2258.78元,其中:

人员经费770141.4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2117.3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7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05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无变化。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承担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名义接待的重要客人。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办领导及其团组;来我县检查、交流和考察工作或因事途径的副市(厅)级领导及其团组;应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安排或县领导邀请来我县参观考察的各界知名人士、学者、记者接待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增加80000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考斯特2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000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央、省、市在本县召开的大型会议、大型活动、公务接待等活动后勤车辆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和县四大班子重要考察调研用车服务。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轿车1辆、考斯特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其中:人员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77.01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20.4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80.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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