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妇女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2-04-06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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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妇联概况

一、职能简介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调查研究我县不同地区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提出建议。

3、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妇女的“双学双赛”活动及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组织、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工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5、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贯彻执行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参与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维护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7、负责机关和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

8、承担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委或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9、承办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继续开展关爱留守妇女、儿童工作,做好妇女、儿童的维权、普法工作。一是利用各种纪念日、节假日和宣传日等深入乡镇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提高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二是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维护费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各项活动。

县妇联将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真抓实干,高度重视民计民生工作。在生活饮水、城乡环境整治、妇女儿童救助等方面真心实意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三)进一步开展“倡清廉家风  建最美家庭”等活动。

为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守廉助廉意识,发挥家庭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将进一步推进“传家风、立政德”建设。

(四)继续推进妇女工作的创新发展,在工作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开展“三八”节庆祝活动以及其它活动。

三、机构设置

剑阁县妇女联合会下属二级单位1个,剑阁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妇联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妇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妇联2022年收支总预算1410307.46元(含2021年“两癌”项目结转),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7333.32元,主要原因增加上年度结转省级贫困妇女“两癌”救助和全国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妇联2022年收入预算1410307.46元,其中:上年结转250064.2元,占17.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0243.26元,占82.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妇联2022年支出预算1410307.46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307.46元,占74.2%;项目支出364000元(含2021年“两癌”项目结转),占25.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妇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80307.46(含2021年“两癌”项目结转),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7333.32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省级贫困妇女“两癌”救助和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0243.26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64.2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9339.0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430.4元、卫生健康支出60215.20元、住房保障支出60322.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妇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0243.26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77304.08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9274.86元,占8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430.40元,占6.9%;卫生健康支出40215.20元,占3.5%;住房保障支出60322.80元,占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65,594.13元,主要用于:妇联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03,680.73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10000元,主要用于:三八节开展各项活动,两纲工作经费。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0430.4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9795.36元,主要用于:妇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0419.84元,主要用于:妇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0322.8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妇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6307.46元,其中:

人员经费980833.3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5474.1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妇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妇联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增加48%。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妇联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剑阁县妇联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妇联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县妇联下属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5474.12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3331.51元,减少39.8%。主要原因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妇联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县妇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阁县妇联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9个,其中:人员类项目 3个,涉及预算98.08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6.9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1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妇联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其他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支出:“三八节”活动经费,“两纲”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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