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剑阁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剑阁县统计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地方统计规章草案,制订全县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乡镇、县级各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以及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和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县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8.组织制定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级各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全面提高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能力
一是扎实推进常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以及消费投资、人口和劳动工资、社会科技等常规统计调查。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行业、企业真实生产经营状况,做到源头数据真实可信,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真实面貌。二是深入开展统计监测预警。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及县域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加强监测预警,积极建言献策。主动向上级统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报告经济运行情况及工作建议。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加强数据解读为剑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二)全面推进依法统计,提升统计公信力
一是开展系统宣传。以“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全年举办统计法治培训班不少于2次。推进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党校课堂,营造统计法治氛围。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完善统计执法检查机制,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通报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把法治统计不断推上新的台阶。三是充实执法力量。积极推荐选派局机关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考试,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证,增强统计执法队伍的人才力量。四是落实好统计监督职能。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构建统计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调研督导,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着力提升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全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统计能力
一是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建设。尽力按照每个乡镇2-3人标准配备统计人员,并确保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将乡镇统计业务经费保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加大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持续规范基础统计管理。制定完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指南,健全统计管理体制,完善统计各项规章制度,将统计台帐建设作为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对乡镇、企业统计基层基础的业务培训指导,指导企业规范设置统计台帐和规范统计台帐的填报、管理、存档和使用,确保统计人员详细了解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实现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和系统化管理。
(四)全面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工作
一是及时组建筹备工作领导机制。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及时成立剑阁县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五经普”前期筹备工作组织、协调等日常事务。二是及时部署落实工作机制。注重要素保障,根据普查任务的需求,对普查机构、人员、经费、场所做到“四落实”,保证经普工作顺利推进。组织县级统计业务骨干集中学习试点方案,及早探索我县经济普查途径。三是及时启动首轮单位清查摸底。认真分析县区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以全面检查验收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对我县部分“四上”企业和“四下”企业以及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地毯式”清查登记,为明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打好基础。
三、机构设置
按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剑府办〔2012〕28号),我局设有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挂剑阁县统计执法大队牌子)、综合统计与国民经济核算股(服务业统计股)、工交商贸统计股、农村经济统计管理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剑阁县普查中心和剑阁县统计信息中心。剑阁县统计机关核定行政编制9名,实有7人;核定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实有0人。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剑阁县普查中心核定(参公)事业编制6名,实有6人;下属事业单位剑阁县统计信息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实有10人。
第二部分 剑阁县统计局2022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统计局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统计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4091513.62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884069.74元,主要原因是第七次人口普查已全部结束,减少了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统计局2022年收入预算4091513.62元,其中:上年结转53648.32元,占1.3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37865.30元,占98.6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统计局2022年支出预算4091513.62元,其中:基本支出3525513.62元,占86.17%;项目支出566000元,占13.8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统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91513.62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884069.74元,主要原因是第七次人口普查已全部结束,减少了项目经费。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37865.30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648.32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6864.7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399.52元、卫生健康支出127699.76元、住房保障支出191549.6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91513.62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77555.7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6864.70元,占85.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399.52元,占6.24%;卫生健康支出127699.76元,占3.12%;住房保障支出191549.64元,占4.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982574.79元,其中包含上年结转53648.32元。主要用于:统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06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全县统计网络建设、统计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22年预算数为400000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2022年预算数为50000元,主要用于:劳动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及人口抽样变动调查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978289.9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55399.52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79249.52元,主要用于:统计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8450.2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91549.64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25513.62元,其中:
人员经费3192910.9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 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32602.6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统计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38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统计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为38000元。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各专业数据核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为0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统计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统计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剑阁县统计局下属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525513.62元,比2021年预算增长561555.77元,增长15.9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37000元,主要用于全县网络建设以及统计视频会议升级改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剑阁县统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阁县统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 个,其中:人员类项目 3个,涉及预算 319.29万元;运转类项目1 个,涉及预算0.6 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 个,涉及预算5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局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统计事务工作费用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用于劳动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及人口抽样变动调查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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