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2-04-06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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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条例》,负责受理、处理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热线电话、电子邮件等渠道反映的信访问题。

2.承办上级转县委、县政府处理的重大信访和群众工作案件,并在规定期限内结案上报。

3.向各级各部门交办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的信访和群众工作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4.指导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和群众工作组织对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交叉型、综合型重要信访问题,配合责任单位处理群众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事项。

5.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事关群众利益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

6.对全县社情民意调查研究,组织对全县的信访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掌握情况和动态,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及时传达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8.主持信访复查工作,并作出复查意见。

9.运用《信访工作条例》赋予的“三项建议权”对信访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10.配合公安机关搞好违反《信访工作条例》信访取证、固证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稳字当头,以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工作为主线,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党内法规、强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专项工作、深化信访制度改革、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信访服务保障、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五项重点任务,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一)坚定不移地推进党的建设。

1.政治建设。一是以 “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等为抓手,采取观看教育影片、讨论交流、举办讲座、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形式开展,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法治思维能力。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和形势变化学习其他政治理论文章。二是在年底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前由党总支制定意见征求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

2.思想建设。意识形态方面:加强领导干部思想理论武装,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学习,召开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教育大会,强化信访干部组织意识和纪律意识。加强信访问题分析研判,结合网络信箱等,加强疫情期间信访问题排查,建立信访工作台账,召开信访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办公,分析研判突出信访问题,努力完成新闻外宣工作任务。

3.组织建设。继续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支部堡垒战斗建设。及时召开党支部会议,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党员谈心谈话,组织党员干部深入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学习教育,及时有效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排查县乡村换届干部、机关拉票贿选行为。

4.作风纪律建设。为巩固拓展深化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成果,结合12个方面的问题,领导班子干部针对查摆问题,继续整改,全面见人见事见思想并要求落实到位。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信访工作职责意识摆进去、把推动信访工作发展摆进去,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廉政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重要规章,从反面典型案例吸取教训,明确自我“善身、修行、立业”方向。

(二)坚定不移地扎实推进我县信访工作

1.攻坚重复信访专项工作,促进信访形势进一步好转。压实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和问题属地化解责任,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深入开展“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活动,确保问题全部解决、矛盾彻底化解。全面完成“治重化积”目标任务。

2.坚持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制,压实信访工作主体责任。一是落实县领导接访包案机制。县级领导每周五(特殊敏感时期每天)定期在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坐班接访,对分管领域、挂联乡镇重点信访事项进行包案、督促指导乡镇、部门落实信访主体责任。乡镇、部门领导同步接访,有效减少信访问题外溢上行;二是督促乡镇部门落实“党委书记乡镇长局长接待日制度”督导检查,指导做好群众信访来访接待,信访问题化解处置工作。

3.深入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提升信访群众满意度。以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组建工作专班抓信访满意度工作,加强信访件办理过程的跟踪督办和事后回访。健全和完善网上群众路线工作机制,督促责任单位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妥善办结,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加强行业领域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从信访机制上强化依法行政成效,从源头上减少信访事项发生率,从实体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从思想上做好疏导工作。

4.加强信访业务培训,提升信访工作整体水平。结合新时期信访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工作流程,组建业务骨干攻坚队伍加强交流学习,对如何提高满意率、复查督办信访事项、网上信访事项办理等方面工作进行总结,借鉴经验,制定规范的操作流程,对信访业务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和日常指导,促进我县信访工作迈上新台阶。

5. 建立健全信访联席会议机制,构建大信访格局。一是积极推进与县级部门的联动机制,协调处理,联合通报,对部门、乡镇履职重视不够,在办理中不主动、不作为的现象进行监督、处理,推动责任单位主动、有效化解信访事项的积极性;二是持续推进与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的联动调处机制。利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形成上下联动,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最大作用,积极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引导信访人诉访分离,依法维权,对一些无理缠访闹访、违法聚众滋事的信访人坚决予以打击,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说理、增加群众法律意识,树立“无理不能取闹、有理也不能取闹”的正确导向,减少重复信访数量,营造良好的信访秩序及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

6.完善信访通报工作考核机制,推进信访事项事要解决。加大对重复信访和满意评价件的督办强度,每月对办理时效性差、满意度差的责任单位进行及时通报,并向主要领导汇报,定期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加强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统筹协调力量,对推动不力的单位现场督办;评价为不满意的信访件经第二次办理后,仍然为不满意的诉求实地督查,对责任单位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实行累计考核,倒查责任落实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的人员、责任单位进行约谈,作表态发言;对信访问题化解处置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第一时间进行责任倒查,形成报告及时向县委汇报,提请严肃追责。对办理时效性高、满意度高的责任单位建立激励机制,有效推动信访事项高质高效办理。

(三)全面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一是从提高站位抓认识、找准短板抓重点、坚定信心堵漏洞抓好示范县创建,从强源头抓调处、压责任抓化解、抓信息强预警等方面抓好日常工作。二是排查调处再给力、工作责任再压实、问题导向强保障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工作实效。三是严控进京到省走访,深入化解积案难案,开展信访老户、缠户的疏导化解工作。四是加强重大敏感节点时期重大突出信访问题风险管控,对重点人员进行实时报告,不出现重大突出进京越级上访恶性事件;五是综合运用法治、救助、帮扶等手段对合情合理但无政策解决的信访老案、长期无理缠访以及诉求合理且符合政策但要求过高的信访积案按照化解一批、帮扶一批、疏导一批的原则进行分类化解处置。

(四)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

一是加强健康监测与登记。做好外来人员的体温检测,做好来访人员行程码、健康码登记;二是严格落实全员登记报备制度。对外出出县职工及时登记,做好单位职工人员动态管控三是持续做好金门花园小区疫情值班值守工作,对来返小区人员及时登记,做好体温检测。

三、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构成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无下属二级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副科级)。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

2、县书记县长信箱事务中心

(二)人员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总编制 20  名,其中:公务员编制11名,事业编制 8 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目前,在职人员总数18人,其中事业人员6人,机关工勤人员1。


第二部分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2582157.04元,比2021年收支总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2022年收入预算2582157.04元,其中:上年结转64987.69元,占2.1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7169.35元,占97.89%;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公室2022年支出预算2582157.04元,其中:基本支出2563157.04元,占99.26%;项目支出19000元,占0.7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82157.04元,比2021年收支总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7169.35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987.69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3904.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890.24元、卫生健康支出92945.12元、住房保障支出139417.6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17169.35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8916.31元,占83.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809.24元,占7.38%;卫生健康支出92945.12元,占3.69%;住房保障支出139417.68元,占5.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县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467082.81元,主要用于: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行政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县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16833.50元,主要用于: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5000元,主要用于项目争取经费、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及春节慰问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85890.24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64076.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8869.12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39417.68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63157.04元,其中:人员经费2351194.4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211962.5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接受上级检查、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1962.55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其中:人员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231.67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8.5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公室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县政府及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公室机关开展春节慰问及向上争取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公室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共剑阁县委群众工作局公室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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