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的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2.组织县属部门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及其他服务事项,对办理过程实施监督。
3.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意见,清理规范县级行政审批项目,规范优化审批流程,负责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
4.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接好上级下放至本县的行政审批权限,监管好县本级下放至乡镇的审批权限。
5.制定政务服务各项规定并组织实施,对入驻窗口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6.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拟订全县政务服务系统电子政务大厅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网上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审批。
7.负责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8.受理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持之以恒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1、完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以对标“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目标要求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统筹推动政务服务方案制定、计划实施,细化各责任单位目标任务,确保各审批部门和窗口单位凝聚共识,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强化目标考核,优化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完善政务服务营商环境考评细则,以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考量的重要指标,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常态化推行督办机制,推行县纪委监委、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县行政审批局等单位不定期开展进驻服务大厅事项督查督办工作,推动服务事项全面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加大督办问责力度,严禁政务服务事项体外循环、线下运行、超时现象发生。
2、强力推进线上“一网通办”。以流程再造提升办事群众便捷度和获得感,巩固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限、减材料、减流程,做到承诺提速再提升。全面推广掌上办理,提升“天府通办”个人注册、法人注册比例、用户活跃度。常态化推进“天府通办”电脑端、移动端应用接入并加强运维管理。制定年度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涵盖系统整合、“僵死”系统清理、发布共享责任清单,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挂接数据,做到准确率100%。
3、大力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会商沟通,严格部门进驻和事项进驻,推进县乡政务服务大厅无差别综窗办理。督促各入驻部门向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提升窗口业务办理深度和服务能级,授权窗口直接完成业务办理。不适宜直接向窗口授权的,部门内部股室应通过在线审批或向政务服务大厅派驻具有审批权限的工作人员等方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结。按照省市综合性政务大厅“一窗综合受理”集中服务建设标准,不断提升窗口综合集成的“一站式”服务功能,进一步丰富各窗口多样的便民服务方式,开展川渝通办、跨省通办、省内跨市通办、全城通办、跨层级联办、自助机办等服务,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大力推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体系建设,实现省级试点标准5个以上。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就近办”,委托或下放乡镇“就近办”事项占比30%以上。
4、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便民举措。大力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生产率、签章率以及日常办件电子证照亮证应用,争取更多应用场景。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线上线下审批效率。窗口推行授权代办服务,开展银行、邮政、便利店合作,提高服务广度和深度。建立市县联审联办机制,推行“容缺候补”、“承诺告知”办理机制,探索推行全程帮办代办机制,进一步推出更多主题式场景式便民利民服务事项。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在线”,建立涉审项目清单管理制度,编制运行事项清单,建立公用服务单位与联审中心前后衔接协作机制,优化水电气信集成报装模式。
5、规范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强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常态化开展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认领发布、事项更新,事项认领发布率、更新率100%。加强事项运行管理,梳理高频事项清单,“一证通办”“一照通办”等定期网上公示,方便群众查询,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完善办理事项指南,明确各项办理要素, 提供常见问题解答、申请文书格式文本和样本等信息,依法对外公开并及时滚动更新。
6、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及时销号。狠抓诉求督办,坚持热线工作定期通报,围绕热线问题重点、难点,深入分析,科学研判,跟踪落实,确保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坚持目标导向,提升指标。以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为民服务办实事为契机,以“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98%”为底线,压时限、提质量,坚决杜决诉求超期,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坚持业务导向,全力保障。积极指导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强化热线管理,全力落实热线网络、专责人员、工作机制“三个保障”,切实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科学高效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1、推动业务能力再提升。根据岗位实际不断丰富学习培训内容,确保学习内容涵盖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典案例分析、标准化操作流程、公共资源交易创新做法等内容,不断优化全体人员的知识结构,助力打造“学习型”公共资源交易队伍。同时,不定期组织全县项目建设单位、部分投标单位、代理机构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交流意见,解答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各种疑问,提高各方主体在交易过程中的业务能力。
2、推动管理制度更精细。在现有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再梳理,进一步修改完善流程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安全、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等一系列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以制度促规范。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进一步优化完善各股室职权目录、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等,建立全面系统的廉政防控机制,切实筑牢“廉洁防火墙”。
3、推动群众获得感再增强。以“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为引领,推进公共资源线上线下交易“一体化”发展。依托省市平台,在建设现代化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同时,优化完善服务、监管和交易三大电子系统,在远程异地评标、自动刻录保存音视频建设、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土地(矿权)出让全流程电子化、集采机构标准化建设上下功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助力“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改革向纵深发展,促进交易活动更加规范、高效的开展,不断提升各方交易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毫不松懈抓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推进县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制定时间表,明确责任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县政务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翠云居小区的防疫值守规定。进一步规范消杀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对政务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公共区域定期消杀,实时登记消杀物资、消杀记录等台账,确保公共区域干净卫生,阻断病毒传播载体;强化防疫物资储备,落实专人对防疫物资进行管理、清点、补充。
(四)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1、加强乡村振兴帮扶驻村工作。严格落实全县驻村帮扶管理办法,加强驻村后勤保障,主要负责人定期到武连镇四合村开展情况调研、实地走访和听取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的汇报,针对村情民意帮助武连镇四合村做好产业规划指导、困难问题解决、项目资金争取。
2、扎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高质量便民服务向镇村延伸。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镇村延伸,确保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室的电子政务外网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终端接通并有效运行,提高便民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便利化水平。立足现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站)和村便民服务室机构设置,逐步推开全县域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切实解决“两项改革”后因镇村地域扩大、地理距离增加导致群众办事不便问题,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镇村便民服务“群众跑”为“数据跑”。
三、机构设置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纳入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剑阁县行政审批局、剑阁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元市农村产业流转交易剑阁分中心、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总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机关工勤1名事业编制18名。在职人员总数24人,其中:公务员7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16人。固定资产总额243万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行政审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5328842.61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1823.1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项目新增。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收入预算5328842.61元,其中:上年结转203153.63元,占3.8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25688.98元,占96.1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支出预算5328842.61元,其中:基本支出3653682.61元,占68.56%;项目支出1675160元,占31.4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28842.61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71823.1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项目新增。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25688.98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153.63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45888.8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090.56元、卫生健康支出129545.28元、住房保障支出194317.9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25688.98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35586.8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项目新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42735.22元,占88.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090.56元,占5.05%;卫生健康支出129545.28元,占2.53%;住房保障支出194317.92元,占3.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2022年预算数为2768754.82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组织县属部门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及其他服务事项,对办理过程实施监督;指导、巡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指导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运行,进行业务培训,维护行政效能监察系统及“好差评”管理系统,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的政务大厅水电费、网络使用及维修维护费、抗疫经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督查经费及开展政务地图+政务一本通特色服务,推进无差别综合窗口建设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637190.4元,主要用于:代管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工会经费、维修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36790元,主要用于: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的尾款支付。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59090.56元,主要用于机关缴纳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8422.4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缴纳行政机关单位部分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81122.88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缴纳代管的事业单位单位部分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94317.92元,主要用于: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53682.61元,其中:
人员经费3439318.1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14364.4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5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5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
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行政审批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剑阁县行政审批局下属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代管的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4364.42元,比2021年预算增长936.27元,增长0.4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行政审批局政府采购预算192000元,“政务服务大厅电脑更换”。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剑阁县行政审批局所属各预算单位无车辆。单位价值2000000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阁县行政审批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256354.42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608490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反映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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