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2-04-02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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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拟订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

4.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6.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7.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

8.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9.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拟定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10.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12.推进可持续发展。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低碳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

1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

14.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5.拟定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协调全县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

16.承担县以工代赈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抓好项目谋划储备和建设,激发投资增长新活力。一是抢抓机遇谋项目。始终坚持“项目为王”,围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乡村振兴、“两新一重”建设等,将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圈建设与重点项目推进结合起来,紧盯时间节点,力争在文旅康养、道地中药材、土地整理等方面发挥优势,聚焦“十四五”规划,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谋划一批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二是主动加强与省、市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继续在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上下功夫。三是严格项目会商制度,全力做好要素保障,创新方式方法,想方设法扫清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与相关单位合力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压缩前期工作办理时间,推进项目建设。

(二)主动谋划融入“双圈”建设。谋划剑阁县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加快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向交通枢纽重要节点、建好成渝地区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成渝地区产业转移县级示范区、打造成渝地区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振兴成势见效,开创剑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崭新局面。

(三)加强粮食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目标任务。一是进一步强化收购管理与监管,加强超标粮食管控,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坚持做好粮食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储粮安全无事故。二是做好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后续整改,做好问题线索摸排,问题整改、查办纠治工作。

三、机构设置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和剑阁县以工代赈办公室。

第二部分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6682965.07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20777.54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收入预算6682965.07元,其中:上年结转54359元,占0.8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28606.07元,占99.1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支出预算6682965.07元,其中:基本支出5061565.07元,占75.74%;项目支出1621400元,占24.2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82965.07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620777.54元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28606.07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359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97564.0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524.32元,卫生健康支出206499.45元,住房保障支出283377.2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28606.07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566418.54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60893.06元,占86.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836.32元,占5.7%;卫生健康支出206499.45元,占3.12%,住房保障支出283377.24元,占4.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476893.06元,主要用于:发改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公务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84000元,主要用于:发改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6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包括项目编制、项目集中开工、项目投资先进奖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77836.32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06499.45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83377.24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61565.07元,其中:

人员经费4650758.0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10807.0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6071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6071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8.4%。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行接待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2536.06元,比2021年预算增长9019.98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0车0辆、0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0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6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党组织活动经费。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局机关正常开展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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