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负责本行业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稳步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是基层社建设卓有成效。截至目前,已建成15个省级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建设,8个村级供销社建设,完善提升农村综合服务社8个,完成率均为100%。二是为农服务体系健全。已建成元山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一处,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11个、村级综合服务社1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43个,构建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等各类网点250余个,实现了供销社为农服务网点在重点乡村全覆盖。三是基层社人员素质提升培训取得实效。积极与农业农村局对接,统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开展了为期四天的供销社基层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培训,邀请了全省供销工作先进县区专家进行授课,为下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职能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向好。
截至目前,实现销售总额281863.48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12.39%。实现消费品零售额84539.77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02.82%。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3909.89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40.77%。实现农产品购进125747.82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00.78%。实现利润总额1607.73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32.87%。提升改造开门开放供销社2个,完成2个(高池、垂泉),完成率为100%。提升完善中心社3个,完成4个,完成率为133%。提升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站4个,实际完成5个,完成率为125%。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实现以土地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7万亩,完成率为140%。
全力以赴狠抓项目工作。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按照“三定”要求即定机构、定人员、定职责,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固定资产投资和向上争取资金领导小组,落实具体人员从事项目投资工作,并进一步明确了职能职责。二是细化工作措施。坚持“五专”推进,即专题研究、专班落实、专业包装、专人指导、专项保障。三是狠抓项目储备。
截至目前,实现固定资产投资4010万元,占任务的80.2%。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4500万元,占任务的100%。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106万元,占任务的100.55%。
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抓好思想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会前学法、周三夜学、观看警示教育片、红色电影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切实筑牢机关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推动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建章立制,推进工作管理制度化。出台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剑供组〔2021〕16号)、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剑供组〔2021〕17号)、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剑供组〔2021〕16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剑供组〔2021〕38号)、全社干部作风纪律整顿工作(剑供组〔2021〕45号)等文件,打造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三是完成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15个方面25个问题的整改任务。目前还有2个后续整改问题正在推进中。
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安全信访维稳工作。
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建立系统人员疫情防控“三本台账”,并成立党员突击队下沉社区街道巡查监管。坚持每个月召开一次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营造不缠访、不越级上访的工作格局。组织人员对重点企业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跟踪督办整改,全系统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机构设置
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收支总预算5250292.86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78669.99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经费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收入预算5250292.86元,其中:上年结转2068905.56元,占39.4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81387.3元,占60.5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支出预算5250292.86元,其中:基本支出3136471.3元,占59.74%;项目支出2113821.56元,占40.2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50292.86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878669.99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经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81387.3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8905.56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682.08元、卫生健康支出109341.04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758258.18元、住房保障支出164011.5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81387.3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809764.43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682.08元,占6.87%;卫生健康支出109341.04元,占3.4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89352.62元,占84.53%;住房保障支出164011.56元,占5.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18682.08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09341.04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包括工伤、失业等保险费。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689352.62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一般行政运行经费,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费用。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64011.56元,主要用于: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36471.3元,其中:
人员经费2958775.5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77695.7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下属机关,本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7695.74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31275.07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属预算单位共无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县级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商业流通事务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