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2-04-02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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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职能简介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剑阁经开区管委会)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的批复》(川府函〔2013〕322号)、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广编发〔2015〕36号)精神设立,为剑阁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正科级;中共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简称经开区党工委)与其合署办公。1.党工委职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研究辖区内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受县委委托负责辖区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负责辖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负责辖区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辖区政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委会职责: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性城市发展规划的编制,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核报批;负责辖区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辖区内财务管理,组织实施辖区内财政预算、决算执行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招商引资、进出口贸易和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及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教育、科技、文化、卫生、防疫、计划生育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突出园区建设,释放发展活力。全力推进金剑工业园建设,加快开封工业园基础设施补短板,巩固提升剑门工业园,扩建普安工业园,拓展扩大工业发展空间。金剑工业园拓园500亩,整理建设用地500亩,启动建设市政道路、雨污管网、污水处理厂等基础配套设施。普安工业园拓园145亩,建设标准化厂房、倒班房、综合用房及附属建筑,适当配建市政道路。大力推动剑门工业园基础设施专项债项目建设,加快兽药产业园90亩土地拆迁及道路管网“三通一平”建设,力争已进驻的两个新版 GMP兽药项目5月底前建成投产。启动开封工业园连接道路、配套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推动热电联产项目开工投建。

(二)深化对接合作,猛攻产业招商。围绕延链补链,精准突破高质量招商,引进大项目、好项目入驻园区。金剑工业园以一期建设为载体,重点招引高端玻璃纤维、陶瓷纤维材料等新材料,氢能、天然气综合利用等新能源产业入园。普安工业园积极招引食品饮料企业入驻,抓好广安友基豆制品项目进场。剑门工业园以兴能新材剑兴锂电破产重整接盘为前提,积极推进中国航天万源“清洁能源集群开发建设”项目落地。积极推动新纪元与相关企业开展合作,引进包装装潢印刷、智能装备制造等项目,积极洽谈铁骑力士高端肉制品加工项目。谋划招引1-2家企业进驻兽药产业园,持续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加大停产半停产企业处置力度,引进新企业、新项目入驻,盘活闲置厂房和土地资源。

(三)加强统筹协调,狠抓项目投资。坚定项目投资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不动摇,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坚决打赢项目投资“翻身战”。继续落实班子成员和干部联系服务企业、项目的工作制度,把熟悉业务、责任心强、办法多的干部充实到项目工作队伍,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工作专班,打造项目工作铁军,为项目投资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土地指标、征地拆迁、资金保障等影响和制约项目建设的难度堵点问题。2022年着力实施重点项目7个,其中省重点项目1个、市重点项目3个、县重点项目3个。其中剑门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剑阁县环保建材园、金剑工业园一期项目、农林废弃物热解气化热电联产等项目加快建设,正牧兽药生产线迁建项目、阁宇建材石膏装饰材料生产等项目建成投产,1个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四)强化创新驱动,助推提质增效。深化区域创新合作和校地、校企产学研用合作,促进资源能源高效开发、优势产业提档升级和传统工业转型发展,金剑工业园区重点发展天然气综合利用相关产业,剑门工业园重点发展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产业,建设风电装备制造和兽药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普安工业园重点发展食品饮料产业和工业物流。努力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积极培育科技创新载体,强化创新支撑,助推工业提质增效,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家、新进规企业4家,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14家,规上企业累计达到53家,经济运行持续稳定增长,园区总产值同比增长12%,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1%,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5亿元。

(五)细化涉企服务,创优发展环境。进一步梳理涉企服务各方面的问题和短板,协调配合加强水、电、气、劳动用工等生产要素保障,认真协调落实入园企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强入园项目工程报建、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经营发展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继续加强天然气勘探开发及综合利用协调服务工作。持续抓好“园保贷”试点项目运行,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省工创公司推荐,争取“园保贷”融资,适度扩大覆盖面,融资额实现稳定增长。逐步建立完善园区日常管理服务联动机制,主动配合县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指导服务,常态化抓排查、促整改,促进园区各单位合法经营,积极营造更优更好的发展环境。

(六)深入推进依法治县,着力抓好园区治理。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扎实抓好普法宣传和依法行政,着力做好依法治县工作。进一步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园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监督管理职责,服务指导企业落实风险点辨识、清单制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紧盯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和重要节点,做好隐患问题排查,及时督促整改销号。持续抓好劳动用工规范管理,积极协调各级各部门保障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督促建立企业用工管理台账,建立欠薪预警机制,强力推进根治拖欠民工工资工作。督促企业依法治企,积极开重疾防控,疫情防控常态化、不减压,积极开展“健康企业”活动。全面落实企业信访维稳等工作责任,力争2022年处理一批、解决一批欠薪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筑牢基层组织基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着力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法规和经开区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党工委委员联系支部制度,规范做好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管理、党务公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着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新建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1个,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党组织1个,新建非公企业党支部1个。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严肃组织工作纪律。

(八)深化纪律作风整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九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作风纪律建设,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释放作风纪律建设抓长抓常的鲜明信号,坚持正向引导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常”“长”正风肃纪。统筹推进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和党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视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加大督促力度,紧扣时间节点,逐条逐项销号。查找问题根源,对症下药,建章立制,建制堵漏,巩固整改成果,发挥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强化整改成果运用,促进思想认识的再提升,党性原则的再坚定,作风纪律的再深化。

(九)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好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深化、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队伍理论武装,着力学以致用、学用转化、指导实践。牢牢把握意识形态正确导向,深入开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析研判,准确把握、正确引导各领域干部群众思想动态,及时正确处置网络舆情,着力建设维护良好的舆论环境。围绕重点中心工作任务,持续抓好新闻宣传报道,及时反映群众心声,回应群众关切,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持续巩固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成果。

三、机构设置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无下属二级单位,无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85594511.86元 ,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减少)55847744.25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如增加专项债;园区企业补偿、补助;上年结转项目资金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收入预算85594511.86元,其中:上年结转4859001.87元,占5.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27409.99元,占5.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6008100元,占88.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支出预算85594511.86元,其中:基本支出4017411.86元,占4.7%;项目支出81577100.00元,占95.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5594511.86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5847744.25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如增加专项债;园区企业补偿、补助;上年结转项目资金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27409.99元、上年结转收入4859001.8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60081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97261.2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651.75元、卫生健康支出63494.4元、 住房保障支出225004.44元、城乡社区支出26008100元、其他支出5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27409.99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787521.09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和调资形成的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38259.4元,占85.4%;教育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651.75元,占8.5%;卫生健康支出63494.4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225004.44元,占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860261.27元,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作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850000元,主要用于对企业循环化改造的补助资金、经开区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资金,及剑洲机动车辆技术检测项目三通一平投资咨询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68000.00元,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作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719000.00元,主要用于:(1)、园区项目集中推进工作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其他交通等费用;(2)、招商服务工作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等费用;(3)、企业补助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2年预算数为386514.48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经开区管委会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工勤人员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63494.40元,主要用于:经开区管委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包括单位行政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25004.44元,主要用于:经开区管委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工勤人员的单位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17411.86元,其中:人员经费3683667.5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33744.2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25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25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四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0%。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招商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增加0元/减少0元/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0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6008100.00元,其中:四川川老头食品有限公司场平补资金2170000.00元;四川盖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吨合成公路新材料项目基础设施补助资金378100.00元;普安园区PPP项目20000000.00元;剑门工业园区基础建设项目50000000.00元;四川德润通有限公司招商协议补助资金1960000.00元;剑门木业有限公司退园补偿费用1500000.0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四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局机关0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3744.27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0380.51元,减少3.0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四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四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0车0辆、0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0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四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 个,其中:人员类项目0 个,涉及预算 0万元;运转类项目2 个,涉及预算304700.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 11个,涉及预算76747100.00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经开区管委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经开区信息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指用于园区项目推进,包括执行园区各类规划及调整工作的项目支出以及开展招商服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经开区管委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行政、事业、工勤人员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经开区管委会用于缴纳单位行政、参公、机关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经开区管委会用于缴纳事业人员、事业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经开区管委会用于普安镇市政基础设施一期PPP项目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经开区管委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经开区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经开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经开区管委会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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