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2-04-06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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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职能简介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县委相关决策部署。

1.负责全县党的组织体系、组织制度建设,负责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政策研究和规划指导,负责指导开展党员发展、教育和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课题调研。

2.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全县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管理全县公务员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承担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牵头推进县校(院、企)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奖励。

5.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县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6.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和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对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工作。

7.负责全县老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制定、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指导落实全县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不含职级晋升为副处级及以上的退休干部)的待遇、管理工作。负责县离退休老干部学习和活动阵地的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县直机关及有关单位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负责审批县级各部门和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党总支及党支部的建立,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并负责其考核、培训工作。

9.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0.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建设组工融媒体平台,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探索基层治理机制及示范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推进中省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乡村基层治理“四色行动”。

2、抓好乡镇领导班子及县级部门干工作,探索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在干部选任过程中的运用方式,解决政治素质档案与选任工作“两张皮”问题。落实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障,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落实帮扶力量关心激励政策,规范完善帮扶工作软件资料。

3、对接落实“四大聚才计划”, 实施“剑门英才工程”。

4、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思想和党组织建设,加强老干部关心关爱,组织召开在绵老干部座谈会,开展助力乡村振兴老干部志愿服务行动。

三、机构设置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无下属二级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2个正科级,1个副科级),其他事业单位6个(1个正科级,2个副科级,3个股级)。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2、剑阁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

3、剑阁县老干部服务中心

4、剑阁县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5、剑阁县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

6、剑阁县高端人才服务中心

7、剑阁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8、剑阁县老干部活动中心

9、剑阁县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

10、剑阁县关心下一代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2年收支总预算1222.3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83.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如换届工作经费、党代会经费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2年收入预算1222.3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0.25万元,占9.0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2.06万元,占90.98%。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2年支出预算122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26万元,占43.53%;项目支出532.04万元,占56.4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22.3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83.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如换届工作经费、党代会经费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2.0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2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9.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27万元、农林水支出9.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当年拨款1112.0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27.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2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4.87万元,占83.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53万元,占11.38%;卫生健康支出24.27万元,占2.18%;住房保障支出36.39万元,占3.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87.99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3.7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和其他队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党员(含村干部)档案管理、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及春节慰问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67.69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55.4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相关费用、老干部春节及重阳节慰问、80岁老党员定补、困难党员帮扶、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网络宣传、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78万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包括老干部慰问、老干部《晚霞》杂志订阅以及老干部活动相关的工作经费。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8.53万元,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7.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7.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6.39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0.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3.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6.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增加13.56万元。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督查检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现有公务用车(轿车)1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保障老干部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下属部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9家事业单位2022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6.8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5.74万元,减少17.00%。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科目调剂。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轿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2个,其中:人员类项目4 个,涉及预算613.42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 52.6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5个,涉及预算445.9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六)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项):指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调遣费、突发事件处置费、安全保卫费、警察服装费、宣传及奖励费、技术辅导人员及关键要害岗位人员补助费等支出。

(十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五)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重大支出。

(二十六)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三十)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三十五)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三十七)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

(三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十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指预算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的补助支出。

(四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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