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2-04-07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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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城市管理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城市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3.负责行使原由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等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原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利局、剑阁生态环境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行使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4.负责剑阁经济开发区范围内上述(第三条第三款)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5.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全县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临时摊点的综合管理;负责路标路牌、报刊电话亭、公交站牌、非机动车停放点等市政设施设置的许可管理;负责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的设置、宣传品张贴悬挂、城市道路挖掘、废品收购、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许可管理;负责机动车辆清洗保洁(含修车、汽车美容)活动的监督管理。

6.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管理、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投诉举报平台和联合协调办案指挥机制;负责受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7.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复议、 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

8.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完善执法预警体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9.负责牵头由县政府组织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10.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负责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

11.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坚决围绕县委“1233”执政兴县战略深度谋划,奋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市秩序管理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护航全县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

(一)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助推全县基层治理工作。加强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培训。在重点领域多立案、严处罚,大力开展跨领域、跨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牵头保障由政府组织的重大执法活动,强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奋力助推全县依法治理工作。

(二)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城乡人居环境大提升。牵头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政府指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严格监督考核的治理机制,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快配套实施完成一批环卫设施项目建设,努力打造“干净城市”“干净农村”。

(三)严格城市监督管理,做强做美新老县城。拟订城市管理计划,制定城市管理制度,形成齐抓共管氛围。攻坚克难整治乱占、乱摆、乱停、乱放、油烟噪音等城市顽疾,打造“城市管理示范街”,加强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确保城市秩序规范有序。

(四)加强队伍建设,重塑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持续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针对队伍成分复杂、管理难度大的问题,创新管理举措。大力发扬“五皮精神”,认真落实“三宁三勿”工作法,严格落实奖惩机制,着实提升队伍的爱岗敬业、吃苦奉献、崇尚荣誉的职业精神。

第二部分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0.85万元,上年结转7.8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3.7万元。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738.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3.5万元,主要原因是包含向市财政局代缴的城市生活垃圾服务费83.52万元,人员增多。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收入预算738.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85万元,占1.0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0.85万元,占98.9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支出预算7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48万元,占80.34%;项目支出145.22万元,占19.6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8.7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3.5万元,主要原因是包含向市财政局代缴的城市生活垃圾服务费83.52万元,人员增多。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0.8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0.8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83.5万元,主要原因是包含向市财政局代缴的城市生活垃圾服务费83.52万元,人员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3万元,占4.56%;卫生健康支出16.67万元,占2.28%;住房保障支出25万元,占3.42%;城乡社区支出663.7万元,占89.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3.3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实施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6.6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实施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2年预算数为:663.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及城管事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3.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1.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2.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智慧停车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执法用车3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卫生环境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4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长1.42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执法用车3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143.5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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