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巩固脱贫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创新“市场+企业(业主)+基地+农户”模式,大力改造提升低效农业产业园区,引进四川谷雨农业公司技术,加强石笋村150亩五味子产业园、400亩桃树产业园和鲜花村、依山村530亩石榴产业园管护、品改,力争在明年实现桃树、石榴全面投产。结合五指现代农业优势,以香菇现代产业园为基础,发展羊肚菌、香菇、水果、林下养殖等产业,逐步建成绿色农产品供给地。依托四川阳欣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龙头企业,发展花卉、苗木产业,打造川东北花卉、苗木休闲旅游观光基地。
二、狠抓项目建设,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紧紧围绕项目投资主引擎,用好用活剑阁天然气净化厂招牌,加快天然气开发综合利用,推动天然气净化厂二期、天然气液化灌装厂项目建设。招引重庆、成都、南充联合体企业,新建五指村“半山时光”旅游开发项目。切实做好盐店镇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和竹产业基地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个在谈项目能在年底全部落地落实。
三、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实施土地资源整理,开展撂荒土地复耕,引进优质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适度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切实提升果药、果蔬等产品附加值。推进双马村百头肉牛养殖园区(一期)项目建设,争取省、市、县肉牛养殖政策支持,以双马村肉牛养殖产业为重点,在全镇范围内带动一批肉牛养殖产业发展。扎实抓好烤烟生产工作,稳定全镇烤烟种植面积,做好烤烟田管、烤房维修等,提升产出烤烟质效,在全县烤烟生产工作排位力争“保三争一”。实施“文旅+”“旅游+”行动,着力培育观光休闲区、娱乐体验区、精品住宿区等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聚焦关键环节,全力打造文旅强镇招牌
培育一批农旅融合、特色康养产业,全线打通杨家坝水库—五指山旅游环线公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借助五指山AAA级旅游景区,投入资金20余万元,对景区主要景观进行修复完善,做好景区鲁冰花育种、移栽、造型等前期工作,成功申办五指山首届鲁冰花乡村旅游节,不断拓展县内外旅游市场,全面提升五指山旅游景区知名度。
五、着力民生福祉,切实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持续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举措,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建设。引导鼓励全民参保,力争城镇居民医保、养老保险参险率达98%。启动群众文化广场、集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建设,集中整治乱占、乱建、乱采、乱堆现象。加强低保、五保、残疾人等人群动态管理,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关怀和救助。
六、聚力环境保护,推动生态环境稳定向好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新要求,深入开展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化肥农药减量控害以及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养殖污染治理力度,推动建设清洁养殖项目,加快推进西庙污水处理站、红花“千村示范工程”、农村厕所革命等环保项目建设,完成盐店污水处理厂调试运行,不断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深入推行“河(湖)长制”,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流环境整治优美、水清岸绿。
七、创新社会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推进法治盐店、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不断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认真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城乡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做深做细安全生产“三大活动”工作,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等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八、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严格落实基层党建责任清单,抓好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村级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及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健全村班子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村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定期排查梳理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和纠正群众身边的违纪违规问题,着力培育现代文明新风。
三、机构设置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盐店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盐店镇2022年收支总预算1556.2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3.3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和上年结转额度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盐店镇2022年收入预算1556.23万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76.65万万元,占17.7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9.57万万元,占82.22%。
(二)支出预算情况
盐店镇2022年支出预算1556.23万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6.56万万元,占62.11%;项目支出589.66万万元,占37.8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盐店镇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12.4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66.7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和上年结转额度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9.5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6.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1.10万元、国防支出1万元、文化和旅游体育传媒支出74.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23万元、农林水支出722.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盐店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79.5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58.9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2.07万元,占29.07%;国防支出0.5万元,占0.39%;文化和旅游体育传媒支出72.61万元,占5.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61万元,占13.96%;卫生健康支出32.26万元,占2.52%城乡社区支出10.46万元,占0.82%;农林水支出564.68万元,占44.1%住房保障支出48.39万元,占3.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2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乡人大会议,包括用餐和办公等。
2.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2年预算数为1.6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相关支出,包括办公和出差等。
3.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相关支出,包括日常和办公等。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48.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包括补发上年基本工资调标、 补发上年经费 高定工资、绩效目标考核奖励、 失业工伤保险、行政办公费、行政工会福利费、行政基本工资、 行政绩效工资、 行政津贴补贴、 遗属生活补助。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9.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2年项目支出,包括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妇女儿童工作,老促会等。
6.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稳定相关支出,包括日常和办公等。
7.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日常办公和差旅费等。
8.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9.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团委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17万元,主要用于:乡党组织活动,包括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等。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包括日常宣传等。
1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国防武装工作,包括兵役征集等。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2022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建设,包括农村文化建设设施和设备等。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72.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经费,包括事业人员工资和保险等。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11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经费,包括事业人员工资和保险等。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4.5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人员养老保险等。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2.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包括公务员医疗保险等。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9.7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包括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等。
1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2年预算数为10.46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卫生,包括垃圾清运和环境整治工作等。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15.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事业人员工资、保险和日常办公等。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和草原防灾救灾(项):2022年预算数为2.84万元,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工作,包括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和草原生产发展(项):2022年预算数为12.0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相关类业务。
2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2022年预算数为15.94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包括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保障经费等。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323.32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包括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48.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保障,包括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6.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6.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40.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7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79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盐店镇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有所下降。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接受上级检查、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无下属局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0.4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3万元,减少51.9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精简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盐店镇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盐店镇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个,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2个,涉及预算106.8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357.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七)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项):指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调遣费、突发事件处置费、安全保卫费、警察服装费、宣传及奖励费、技术辅导人员及关键要害岗位人员补助费等支出。
(十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二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七)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重大支出。
(二十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三十三)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五)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七)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三十八)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三十九)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十)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四十一)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四十二)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十三)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
(四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四十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指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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