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一、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职能简介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3.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4.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5.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6.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7.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8.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调结构、促转型,不断优化现代产业体系:做优做强农业产业、做精做靓农旅融合、做好做全项目招商。
(二)建机制、保要素,不断拓展乡村振兴道路:深化防止返贫监测机制、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机制、做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夯基础、提品质,不断促推城乡统筹发展: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补齐人居环境短板、补齐精神文明短板、补齐人才培育短板。
(四)办实事、惠民生,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聚力抓好“三保障”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转作风、提效能,不断建设实干为民政府:努力建设忠诚政府、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努力建设实干政府、努力建设廉洁政府、努力建设服务政府。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部门0个,其中行政部门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0个,其他事业部门0个。
无纳入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部门。
第二部分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1655.11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4.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干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随之增加;二是村组干部待遇提高,机关运转保障提高。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1655.1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68万元,占16.2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7.11万元,占83.8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165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0.83万元,占59.86%;项目支出664.28万元,占40.1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55.1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4.6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干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随之增加;二是村组干部待遇提高,机关运转保障提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7.1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8.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15万元、国防支出0.50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55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33.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15万元、 农林水支出752.6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50.1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87.1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31.4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干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随之增加;二是村组干部待遇提高,机关运转保障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7.02万元、国防支出0.50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05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33.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15万元、 农林水支出628.27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50.1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2年预算数为1.58万元,主要用于: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2年预算数为1.7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65.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5.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2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0.2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事务相关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2022年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3.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2年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2年预算数为0.72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61.07万元,主要用于:指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134.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6.8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3.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部门缴纳部门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事业部门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0.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部门缴纳部门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0.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款)其他卫生健康(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的事务支出。
2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2年预算数为14.1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16.8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部门基本支出,事业部门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2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2022年预算数为28.2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5.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2022年预算数为14.40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365.72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0.1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部门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0.2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0.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8.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22.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部门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1.33%。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其他部门来人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无下属局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2.13万元,比2021年减少11.08万元,减少8.31%,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部门无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木马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3个,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5个,涉及预算111.0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423.6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部门。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项):指反映统计事务相关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五)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部门用于缴纳部门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事业部门医疗(项):指事业部门用于缴纳部门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款)其他卫生健康(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部门基本支出,事业部门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部门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指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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