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持续加强党的建设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平稳安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高质量抓好农业生产
一是持之以恒抓好粮油生产。一要完成园区升星,持续提高农业园区辐射力和影响力;二要发展粮油规模化种植,努力建成剑南2万亩连片集中机械化高标准农田。二是大力发展肉牛养养殖。一要建设唐家村肉牛养殖场,年内完成规划选址建设,争取存栏1000头以上;二要发展30头规模化养殖户30户,发展带动一批肉牛致富带头人。三是持续培养壮大专业合作社。持续加大对元宝枫、槐树新星猕猴桃合作社、禾丰柑橘合作社的培育,带动更多群众参与。
(三)争先创优做改革试点
继续推进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重点工作在:基础设施补短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优化便民服务体系、服务工作队伍、服务质量、加强村社基层服务队伍建设等,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并建立监测评估体系,逐一推动落实,稳妥审慎,注意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改革稳定有序。积极推进政务“一体化”工作,及时衔接上级部门,结合省市县工作要求,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改革试点和基层有效综合治理工作。
(四)持续推进集镇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白龙镇园区建设工作。二是加大项目储备、项目入库工作的力度,完成今年固投任务。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包装一批项目,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地,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助力白龙经济社会发展。
(五)持之以恒抓疫情防控
坚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在常态化防控中推进复工复产达产和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
(六)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严格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重点
行业、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社会治理,继续抓好问题楼盘化解工作,着力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稳妥处理各类特殊群体利益诉求。
三、机构设置
2022年我镇总编制159名,其中行政编制57名,工勤编制7名,事业编制95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156人,其中行政人员43人,事业人员109人,工勤人员4人。
镇内设机构(八办四中心):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财政所、应急管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3886.74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9.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3886.7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81.71万元,占14.9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05.03万元,占85.0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388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6.66万元,占60.38%;项目支出1540.09万元,占39.6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86.74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49.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83.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1.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8.66万元、国防支出0.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3.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9.1万元、农林水支出1707.3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7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83.0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28.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绩效奖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4.77万元,占26.95%;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2%;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占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3.25万元,占5.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8.4万元,占16.4%;卫生健康支出82.8万元,占2.52%;城乡社区支出77.1万元,占2.35%;农林水支出1392.01万元,占42.4%;住房保障支出124.2万元,占3.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2年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召开人大会议相关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2年预算数为2.4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人大代表开展日常工作的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807.58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4.53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项目运转,包括老促会工作经费、妇女儿童工作经费、化解隐性债务、社会治安、小伙食补助等。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信访维稳工作。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机关工勤人员绩效奖。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纪委工作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派驻派出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白龙公兴片区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团委工作经费。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5.76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党组织活动经费、党员教育培训费。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2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宣传工作经费。
13、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2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开展征兵工作的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戒毒(康复站)工作经费。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2年预算数为1.38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3个村(社区)农村文化建设经费。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71.87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人员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等人员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372.8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农民工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工伤险、失业险等。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65.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8.8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53.9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2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城管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2年预算数为62.1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及处置费、消防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64.44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等。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项):2022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2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3.25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帮扶保障经费。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791.82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村组干部基本报酬、保险补助,村离职干部生活补助,基层组织经费及公共服务运行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2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46.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32.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交通费用、城管临聘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213.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上升10.39%。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上级督查、检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213.9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垃圾清运车4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0 个,其中:运转类项目20个,涉及预算25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919.1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5 个,涉及预算 574.5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七)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项):指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调遣费、突发事件处置费、安全保卫费、警察服装费、宣传及奖励费、技术辅导人员及关键要害岗位人员补助费等支出。
(十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二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七)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重大支出。
(二十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三十三)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五)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七)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三十八)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三十九)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十)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四十一)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四十二)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十三)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
(四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四十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指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白龙镇人民政府2022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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