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剑阁县库区水碾水磨补助费用等五项一般设计变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4-11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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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函〔2022〕24号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批剑阁县库区水碾水磨补助费用等五项一般设计变更的请示》(剑水〔2022〕32号)收悉。根据《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江勘测规划有限责任公司亭子口水利枢纽建设征地移民工程设计代表处提出的一般设计变更。

二、请你局按照江河中心亭子口移民安置综合监理监评项目部出具的该五项一般设计变更意见,依法依规实施项目,强化项目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资金使用程序,全面完成移民资金兑付等各项安置任务。

此复。

附件: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一般设计变更明细表(剑阁县)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

附件


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一般设计变更明细表(剑阁县)

县区

文件标题

文 号

金额

(万元)

备  注

剑阁县

关于增补剑阁县库区水碾、水磨补助费用的报告

长亭移设综字〔2021〕第022号

9

一般变更

剑阁县

关于计列剑阁县江口镇陵丰村1组1.48亩水田无法耕种补助费用的报告

长亭移设综字〔2021〕第023号

0.8241

一般变更

剑阁县

关于剑阁县交通复建工程2013年水毁修复增加费用的报告

长亭移设综字〔2021〕第031号

134.2694

一般变更

剑阁县

关于剑阁县张王镇陵江村母治落房屋前路基垮塌治理的报告

长亭移设综字〔2022〕第004号

70.91

一般变更

剑阁县

关于增补剑阁县移民迁建集镇、等级公路和桥梁建设实施中征地补偿补助费用的报告

长亭移设综字〔2022〕第010号

328.41

一般变更

















合     计


543.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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