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陈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1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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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人发〔20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任命:

陈云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贵杰、贾华帮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王春容同志为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王红苏同志为县司法局副局长;

邓晓波同志为县水利局副局长;

郭绍思同志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郑全同志为县审计局副局长;

张彬同志为县林业局副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

何伟林同志为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程锦荣同志为县成人教育中心主任(任职时间从2021年1月起计算);

李建勇同志为县公安局鹤龄派出所所长(任职时间从2021年3月起计算);

董秀蓉同志为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事务中心副主任;

袁加洪同志为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主任;

刘宗刚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吴婷同志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泽民同志为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程杰同志为县文化体育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兰同志为县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贯玉波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江雪蓉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试用期一年);

王立龚同志为县粮食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越同志为县粮食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梁登松同志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何浩、李桃平、舒金华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邓晓波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梁和、雍大庆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尹同志的县司法局江口司法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李安宁、陈晶晶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彭越同志的县项目编制储备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何伟林同志的县商贸合作中心副主任职务;

母映松同志的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窦炎章同志的县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王春容同志的县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肖斌元同志的县乡村振兴局总会计师职务;

张彬同志县森林防灭火专职副指挥长职务。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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