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于2022年5月10日起在普安镇绕城公路等路段启用电子抓拍系统(见附件)。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04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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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具体位置 |
抓拍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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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108线 1944KM+10m (小地名:刘家河) |
超速(70Km/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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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普安镇绕城公路剑南路口 |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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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普安镇绕城公路剑金路口 |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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