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剑阁县地质科普博物馆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06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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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通〔2022〕25号

为加快推进剑阁县地质科普博物馆项目建设,确保该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和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编制形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及面积

拟征收姚家镇银溪村二组集体土地5.0894亩。

二、征收土地现状

经现场调查,剑阁县地质科普博物馆项目拟征地范围均为农用地。

三、征收目的

拟用于剑阁县地质科普博物馆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情形,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四、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规定,姚家镇银溪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区片价为40500元/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构成比例为3:7)。

五、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拟征地范围不涉及人口安置。

六、补偿登记

于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7月5日到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进行补偿登记。

七、其它事项

如多数(一半以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同意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在公告有效期内向剑阁县自然资源局书面申请听证。公告时间: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7月5日。

联系方式及地址: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罗雯斗  电话18283997718

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庞  勇  电话13684333269

办公地址: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9号

特此公告。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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