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公示如下。
附件:1.剑阁县交通运输局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剑阁县交通运输局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部分)绩效目标自评表
3.剑阁县交通运输局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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