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变型拖拉机牌证作废注销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0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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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和《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对达到按照低速载货汽车的强制报废年限规定的川08B0001等20辆变型拖拉机,现予注销其牌照和行驶证。自公告之日起自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请公告牌证作废的变型拖拉机机主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变型拖拉机送交合法、有资质的报废回收公司进行报废,并到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监理站办理报废注销登记。如未及时交回号牌、行驶证和拆解车体,导致号牌、行驶证流失或被他人冒用,或者继续使用车辆的,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应负的法律、经济责任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剑阁县牌证作废注销变型拖拉机名单(20辆)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9日


附件:

剑阁县牌证作废注销变型拖拉机名单(20辆)

车辆号牌

车主姓名

车辆号牌

车主姓名

川08B0001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川0836772

姚仕坤

川0836789

任洪志

川0836966

何永坤

川0835288

梁春金

川0836788

武成锋

川0835266

何子云

川08B1500

唐建波

川0836777

李莉

川08B1456

舒和昌

川08B1449

贾光鹏

川08B1287

刘朝清

川08B1446

袁加洪

川08B1433

敬剑

川08B1480

王学勇

川0836771

赵建春

川0836490

王平朝

川08B1288

李文明

川0836796

吴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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