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足法治政府建设实际,结合职能职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利用政务服务窗口、政务一体化等平台,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在法定期限内公开执法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截至目前“曝光台”曝光典型案例2件。
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文书保存制度,依法领取、填写、保存执法文书,确保行政执法活动记录客观全面、合法规范;同时运用执法记录仪对重大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并根据执法类别分类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必须由法治审核人员、专业法律顾问进行法制审核,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同时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通过法制审核后,须经案审会审议后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自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以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得到有力规范,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今年以来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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