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08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 字体: 分享到: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44号)文件下达我县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36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248万元,省级资金4120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主管部门

支持方向

资金分配(万元)

金额

中央

省级

1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

2820

700

2120

2

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管理费

300


300

4

县交通局

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

295.2

295.2


5

县交通局

农村道路

1952.8

1252.8

700

6

县水利局

农村供水保障

500


500

7

县水利局

小型农田水利项目

1000

1000


8

县林业局

农村基础设施配套

125


125

9

县林业局

产业发展

375


375

合计

7368

3248

4120

监督电话: 0839-6601878   0839-6601188

意见收集人:魏静  刘娟      邮箱:354102353@qq.com

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南华街63号

剑阁县财政局

2022年6月1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