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腾鸿畜牧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27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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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腾鸿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委托成都胜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广元腾鸿畜牧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项目概况

广元腾鸿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广元腾鸿畜牧养殖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开封镇马灯村5组。项目经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备案(川投资备案【2204-510823-04-01-739759】FGQB-0175号)。

项目名称:广元腾鸿畜牧养殖

单位名称:广元腾鸿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建设规模:新建标准化圈舍10000m2(共计9栋)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出栏肉牛3000头。。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开封镇马灯村5组。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本项目所在区为农村区域,属于达标区。评价区域补充监测因子氨、硫化氢无超标情况发生。

(2)地表水:区域地表水环境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3)声环境:各厂界监测点声环境现状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评价范围内地下水各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5)项目场地内土壤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中的其他用地标准。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①牛舍恶臭:采取改进饲料,加强牛舍管理,喷洒除臭剂,加强场区绿化,合理布局和规划养殖场,合理设计牛舍结构及设施,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等。

②干粪暂存间恶臭:密闭收集后通过生物滤池装置处理,最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③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池、沼气池加盖收集后通过生物滤池装置处理,最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饲料加工粉尘:饲料加工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是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灌溉标准后,暂存于沼液暂存池,采用罐车清运至周边消纳地内灌溉。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营运期场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畜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再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物中,废外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废脱硫剂交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牛粪、污水处理站粪渣及沼渣经固液分离后,交由有机肥公司清运处置;病死牛交由病死畜禽处置单位清运处置;饲料加工除尘装置收集粉尘回用于饲料加工。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二次污染。

本工程对所产生的污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源进行有效治理,建设单位只要严格按照设计并结合本报告中提出的建议措施进行,则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均能够满足排放要求,实现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达标排放。

四、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拟建场地周边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拟采取的废气、污水、噪声、固废、地下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项目建成营运后,将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环境风险防范,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区附近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要点

1.您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的了解情况?

3.根据您了解的情况,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您认为本项目施工期对项目周边环境最突出的影响表现在哪一方面?

5.您认为本项目营运期对项目周边环境最突出的影响表现在哪一方面?

6.从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综合考虑,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若不支持,请说明理由。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索要环评报告书公示本,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下面内容。

公众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八、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广元腾鸿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2)单位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开封镇马灯村5组

(3)联 系 人:袁先生

(4)联系方式:18040469999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成都胜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沈  工

(3)联系方式:028-60168699

(4)电子邮箱:1325642948@qq.com

十、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的期限为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您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信件(以邮戳日期为准)、邮件、电话等形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广元腾鸿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2022年07月2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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