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编办〔2022〕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和<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2021年本)>的通知》(川编办发〔2021〕205号)和《广元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广编办发〔2019〕16号)精神,结合部门(单位)职责调整实际,梳理形成《剑阁县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剑阁县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剑府办发〔2020〕22号)即行废止。
附件:剑阁县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
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剑阁县司法局
2022年8月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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