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通〔2022〕33号
为保障城镇开发、园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启动羊岭加油站、安途达加油站、义兴加油站、公兴中学达标运动场及教师周转房、公兴镇独立幼儿园及教师周转房、开封工业园区(马灯园区)、金剑工业园区一期、国道108线东山垭服务区、广元山区公路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范围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剑阁县羊岭镇、普安镇、义兴镇、公兴镇、开封镇、武连镇(详见附件)。实际征收范围、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商业服务、教育事业、公路基础设施项目、服务区、园区建设。
三、拟征收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次征收工作由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与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用途、面积、产权人及家庭成员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请有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它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9月18日。
特此公告。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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