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同意对外公开
剑编办函〔2022〕8号
黄娅代表:
你在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普安城市综合执法的议案》(第8号建议)已收悉,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并认真阅读了你的建议和方案,现就提案中所涉机构编制事项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普安镇综合执法体系
(一)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根据普安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精神,2019年整合普安镇辖区内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等执法资源和执法人员力量,建立了普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由普安镇领导班子兼任,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鼓励乡镇50岁以下的在编在岗人员应考取行政执法证。2021年取得行政执法证11人,2022年行政执法证考试报名93人,提高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扩大乡镇管理权限。普安镇作为全省第一批32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之一,赋予在城镇建设、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行政权力279项,管理权限进一步扩大,确保基层的权力给基层,基层的事情基层办。
(三)健全执法运行机制。为确保综合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印发《剑阁县县乡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以分管县委常委任总召集人,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相关部门(常务)负责同志、29个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并明确其会议、会商、通报、考评奖惩问责等制度。同时,指导普安镇建立了《普安镇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增强了县乡执法合力。
(四)加强派出(驻)机构管理。为加强乡镇工作统筹力度,我县出台了县级部门派出(驻)乡镇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办法,明确在辖区内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派出(驻)机构进行工作考核时,乡镇的评价结果不低于考核权重的50%;在乡镇实行派出(驻)体制的县级部门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时,乡镇的评价结果不低于考核权重的30%,进一步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体系建设。根据市委编委《关于印发<优化普安镇、宝轮镇行政管理体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广编发〔2022〕26号)精神,立足普安镇对城镇管理、城市建设等方面有更多要求的实际,将在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统筹上再加大力度,确保普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深入推进。
(二)加大赋权力度。根据《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将下放乡镇迫切需要的城市管理权限,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感谢你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工作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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