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对外公开
剑两湖〔2022〕3号
赵刚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亭子湖沿湖旅游产业发展的议案》(第11号建议)收悉,在提案中提出制定亭子湖中长期规划、如何搞好规划,发展湖区生态旅游,带动湖区产业发展等,你们心系湖区、关注民生的切切之心,我们感同身受,非常感谢,现将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一、“沿湖交通条件落后,土地流失严重,农业生产条件恶化,群众收入锐减,无可代替支柱产业”。
亭子湖剑阁段有水面约5.6万亩左右,涉及8个乡镇(普安镇、鹤龄镇、杨村镇、江口镇、木马镇、店子镇、樵店乡、张王镇)是市级风景名胜区。自2013年蓄水以来市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湖区发展,于2015年前后在各县区均设立了相应的湖区保护发展机构。且于2018年11月已编制印发了《亭子湖风景区总体规划》。根据总体规划,樵店段是以垂钓为主的休闲基地,现在自发形成的垂钓产业接待亦符合规划发展方向。近年来,县级相关部门、乡镇在管理执法上做了大量工作,但目前尚未形成有效管理机制。在管理滞后的情况下控制其发展是最佳方案,保护好水生态资源优势就是保护百姓的“金饭碗”。“十四五”规划中对环湖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已纳入计划,县人民政府亦有合理安排,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集“休闲垂钓”“湖鲜美食”“观光民宿”等为一体的水乡樵店会带动百姓增收致富,也请沿湖乡镇大力宣传,吸收有实力民间资本引导群众参与湖区发展。
二、“沿湖两岸存在无序开发,农(渔)家乐、钓鱼平台等建设杂乱,给城市环境和环境保护带来沉重压力,增加政府治理成本,并对沿湖的长期发展埋下隐患”。
一是“建设杂乱”问题。各乡镇要结合《城镇规划》严把永久性建筑风貌关、选址关。二是涉水(湖岸)项目要报送相关部门审查方可实施。三是《亭子湖贡河休闲垂钓基地》专项方案设计已在筹划中,请努力保护好一湖净水,造福一方百姓。
2016年以来把湖区乡镇垃圾和污水处理、湖岸生态环境保护均纳入了市、县年度目标考核。同时市定民生大事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行动、污水处理厂保运转、湖面垃圾打捞、库区农户“一建三改”、库区生态植被修复等,县人民政府将以上民生大事分解到相关乡镇、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开展实施。诚然项目的实施不可能达到100%全覆盖,还请理解。
我中心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一直注重亭子湖风景区保护、管理规定的宣传,印发了《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风景区管理暂行办法》公告、《两湖保护条例》单行本200册,环保、安全知识宣传单万余份,同时在组织、参与多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违规垂钓行为、没收非法网具、规范管理垂钓平台、处置“三无船只”,推进联合执法专项整治上做了大量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尽全力使规划、保护和开发有效衔接,有新的工作进展我们会及时向您通报。 最后,非常感谢你们对湖区基础设施建设、乡村面貌改变、库区百姓增收的关心,我们将牢记使命,服从服务于湖区群众产业发展,也请你们一如既往地支持、关注湖区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事业,让一湖清水早日变成助推湖区群众增收致富的聚宝盆。
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
2022年6月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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