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9-0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字体: 分享到:

A类

同意对外公开

剑综执函〔2022〕13号

张培伟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白龙、开封、元山等乡镇建设垃圾中转站或区域性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议案》(第1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已于2022年4月全部关停,全县生活垃圾均转运至广元进行焚烧处置。今年,为切实解决好我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问题,县综合执法局包装了剑阁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设施建设项目,拟在全县新建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23座,并配置生活垃圾转运车辆。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启动,转运车辆预计今年7月底到位,垃圾压缩站预计今年9月全部建成。同时,为解决生活垃圾处置问题,县综合执法局还包装了剑阁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拟在普安镇建设日处理能力120吨的生活垃圾高温热解气化处理厂1座,在开封镇建设日处理能力60吨的生活垃圾高温热解气化处理厂1座。目前项目招商方案已报县人民政府,预计年内可启动实施,2023年底可完工并投入运行,全面优化我县垃圾收转运及处理能力。

祝你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1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