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第15号议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9-0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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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剑住建函〔2022〕62号

李木鑫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公兴片区天然气保障的议案》(第15号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公兴片区燃气供应并入国网,保障燃气供应”

针对此项建议,天然气属于区域控制,不属于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控制,属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控,我局无调配控制权。

二、关于“控制燃气用户规模,协调增加燃气供应指标,综合统筹全年丰谷(高峰)期燃气供应,保障群众日常用气和企业正常经营”

针对这项建议,我局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向上游供气公司(川西北气矿)对接,致函申请川西北气矿管道出口增加输配气压力由原来的2.3Mpa增加到3.0Mpa;二是督促燃气企业,进一步加大燃气老旧管网设施改造和主管道增容改造的力度。其中白龙、公兴镇已完成老旧管网改造,现逐步对其他供气区域乡镇进行老旧燃气管网改造;三是由中石化建设的“苍溪元坝至德阳 DN770输气管线”项目,预计今年年底进入施工阶段。经协商,在剑阁县广坪段下载点设阀室,由兴龙燃气公司建设DN159管道接入输配各供气区域乡镇,要求兴龙公司积极对接项目指挥部,协商建设完成后管道碰口接入事项;四是县政府已向上游供气单位川西北气矿致函,协调增加我县燃气指标,为剑阁县兴龙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新增供气100万立方米,目前正在积极协调中。


三、关于“如现有燃气供应公司无法改变燃气现状,按相关程序更换有实力的燃气供应企业保障燃气供应”

燃气企业的区域供气的调配权,不属于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调控,决定权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我局可根据供气企业的供气能力和服务质量,可以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相应建议。

感谢你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理解,祝你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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