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同意对外公开
剑自然资函〔2022〕85号
徐甫朝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集镇土地变性问题的建议》(第 23号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2年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向省人民政府申报用地(内含店子镇集镇土地),后转报部审核,一直因未缴纳耕地开垦费而未取得用地批复文件。经多方努力,目前已取得用地批复文件。针对移民场镇办证的共性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联合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移民搬迁供地相关资料,启动供地及不动产登记程序。
感谢你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继续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