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9-0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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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剑农业函〔2022〕109号


张桓昌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农业、农村、农民当前存在的问题的建议》(第3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发展的关注、关心和担忧,为人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寄托着深厚的情怀,为人们的美好生活充满愿望和憧憬。

在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口坚持“一摸、二审、三取缔”,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摸”,就是逐户上门检查,全面摸清和掌握辖区农资经营的具体情况,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审”,就是认真审查农资市场主体经营资格。“三取缔”,就是加大市场巡查的力度,取缔无照经营,从源头上遏制扰乱农资市场秩序行为的发生。

进一步落实农资市场监管制度。强化农资经营户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及“三联单”制度、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等“五项制度”,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工作,将“五项制度”和“农资市场监管公示牌”由各县级部门统一尺寸、规格、内容的要求制作上墙予以公示,更好的规范农资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

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实行两级巡查制,将农资市场巡查督查内容纳入每月巡查计划,作为各类商品市场巡查场的重点,全面落实以“六查六看”为主要内容的巡查监管制度。各工商所加大了对农资市场的巡查频率,做到了农资供应旺季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巡查要求。在监管工作上力争达到“十个百分之百”的管理目标。

近几来,我县对种粮农民或新型经营主体实施了“耕地地力保护”、“轮作休耕”、“稻谷价目”、“种粮农民一次性”、“种粮大户”、“种油大户”、“农机购置”等补贴,据统计2021年兑付各种“惠农、惠民”补贴达1.3亿余元,截至2022年7月兑付各类补贴达1.2亿余元。补贴对象和标准重点偏向种粮大户和适度规模化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各种补贴,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为我县种粮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了政策保障。

县财政部门成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组织机构,招引有信用、有实力的保险公司,承办主要农作物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主要农作物应保尽保,大大减低了农作物受自然灾害影响的能力,为我县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稳步保障。

最后衷心感谢你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重视,诚挚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农业农村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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