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9-0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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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剑农业函〔2022〕105号


徐海生代表:

你提出的《如何更好解决“三农”问题,确保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生产的建议》(第33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引进项目资金,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县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业基础设施能力。2022年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98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6.6万亩,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农业机械化率,降低粮食种植成本,提升农户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关于“加大土地流转,引进主体,适当补助”的建议

历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农村土地规范流转,保障农民权益,并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及流转审核程序。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要求,2021年我县出台了《剑阁县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查审核办法》(剑农领办〔2021〕21号),并建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审查制度和土地流转台账。

中央和省、市、县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出台相关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企业等市场主体给予扶持,经统计2022年扶持资金在1000余万元。目前,耕地地力保护、水稻、大豆、小麦、农机购置等均有补贴,每年超亿元。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户利益,我县将持续加大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并出台系列政策措施予以扶持。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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