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9-0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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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剑农业函〔2022〕102号



李海燕代表:

你好!你提出的《关于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建议》(第32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切实可行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操作流程”的建议问题

结合全县的实际情况,我局计划依托第三方建立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体系,各农药经营门店需如实、实时使用系统进行各类台账记录,确保农药从经营流通到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及回收储存,到废弃物进入处理厂无害化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程实时监管,及时掌握地区回收率,在解决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同时,从源头控制废弃包装物的产生,最终达到农药包装废弃物科学化回收管理,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与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的目的。

二、关于“完善回收体系”的建议问题

我局正积极筹措资金,计划建立覆盖全县29个乡镇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完善县、乡、村三级回收体系建设。建设1-2个县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县级仓储中心(选择普安镇或原片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总面积不低于300平方,且达到环保要求;在各乡镇回收点,配套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设施设备和醒目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标牌,将每个乡镇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门店均纳入回收点配套,共计319个;在各乡镇设立1个临时存储点,且达到环保要求;县级仓储中心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药经营者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通过统一打包、运送到有资质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置。

三、关于“回收、贮运、处置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给予工作经费保障”的建议问题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计划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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