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水利局对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9-0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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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剑水函〔2022〕111号


王奕代表:

你提出的《亭子湖库区移民后续发展》(第3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后扶移民对已纳入后期扶持政策范围内的人口实行动态管理,按月核实,按季度实行动态管理报告制度。每年按期核实现有人口,做到按季度更新人口信息,杜绝冒领、多领直补资金。

二、为解决库区群众出行难,今年以来,我局将鹤龄镇印盒村群众的出行难问题列入“十四五”规划中储备项目。同时,力争通过协调县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将该桥梁列入专项资金。由于每年上级下达后扶项目资金有限,力争进一步从亭子口移民安置上做工作,争取大唐公司的支持,予以解决,确保库区群众出行便利。待条件成熟时即可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适时启动实施。

三、为确保鹤龄镇印盒村库区群众稳定增收,在后期移民扶持项目规划和实施中,将结合该村的具体实际情况,以发展村级庭院农家乐和旅游民宿为主,通过乡村红色旅游和产业发展,争取乡村振兴资金注入,群众自筹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有效带动库区群众旅游发展,移民收入稳步增长。

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并按照国家投资政策优先安排该项目,在切实解决库区群众出行难问题的同时,通过红色旅游带动库区周边经济发展,为当地群众造福。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继续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


剑阁县水利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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