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同意对外公开
剑住建函〔2022〕43号
邓思勇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清理拆除农村危旧土坯房的建议》(第4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县于今年5月启动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属地为主、政府牵头、部门负责、行业指导”的工作机制,对全县自建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完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台账,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并迅速实施,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按照《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履行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为第一责任人,由于大部分农村危旧土坯房产权人在城镇居住或在外务工,各乡镇人民政府正在加紧联系。
最后,感谢你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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