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同意对外公开
剑水函〔2022〕103号
李智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村级塘、库、堰、交通维护资金不足的建议》(第4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小微水利工程数量庞大,全国水利普查时我县山坪塘、微水池等小微水利工程26096处,其中山坪塘20700口,是全省乃至全国数量最多的,属于特例。这些山坪塘绝大多数都修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年久失修。加之,农村劳动力减少,建后管护难以跟上,病害越来越严重,效益发挥越来越差。
二、近年来,由于国家水利行业无其它小微水利设施维修专项整治项目资金,每年只能从脱贫攻坚资金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整合部分用于小微水利工程整治,对我县数量庞大的小微水利设施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只能根据轻重缓急逐年实施、有序解决。
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水利设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剑府办发[2014]4号),明确了小微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由工程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受益村组群众具体实施,水利部门负责技术指导。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通过明晰产权,成立用水合作组织等从事工程管理,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发动受益群众筹资投劳,进行工程建设和维修整治。从我县情况来看,老百姓自发投劳筹资建设很差,“等、靠、要”思想严重。还需乡镇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挥老百姓的“主体”作用。
四、为加大水利项目的争取,我局编制了《剑阁县“五小”水利工程规划》、《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规划,将我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五小”水利设施的维修整治(主要是山坪塘)全部纳入规划之内,并已逐级上报。目前,正在积极争取之中。县上也会统筹合理安排项目布局,推进全县整体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向上资金争取力度,逐步解决我县山坪塘等小微水利工程亟需解决的问题。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继续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
剑阁县水利局
2022年7月2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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