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同意对外公开
剑交函〔2022〕34号
孙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砂石运输车辆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安全出行不受阻的建议》(第5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辖区交通综合执法站、特勤组,联合辖区交警中队在全县对处重点路段采取定点设卡和路面巡查的方式对砂石运输车辆进行超限运输称重检测和其他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在普安镇查处超限运输车辆7辆、非法改拼装车辆13辆;在鹤龄镇开展交通运输设卡执法8次,查处违法货运车辆12辆;在杨村镇联合政府交管站开展超限超载运输执法2次;在木马镇联合执法2次,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3辆,卸载货物184.5吨;在江口镇设卡超限治理25次,查处非法改拼装车辆37辆;在樵店乡开展交通运输执法23次,查处违法行为车辆15辆。以上路段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72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58台次。二是联合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加强砂石企业源头管控,加大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宣传力度,共发放超限超载运输宣传单800份;督促企业安装称重设备,严格按照核定装载量进行装载,禁止超载车辆出厂。三是督促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落实道路养护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目前普安镇人民政府正在对普闻路破损路段进行挖补施工。
后续我局将继续组织执法力量,加大对普闻路等重要砂石运输路段进行超限运输治理和处罚力度,遏制因超限运输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及对公路路产的损坏。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祝你工作顺利!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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