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9-0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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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剑交函〔2022〕33号


徐东生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重型砂石车整治的建议》(第5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我局依托濛子梁、北庙、元山三个固定超限检测站进行治超,对途经车辆进行称重检测,凡超限超载的车辆,均采取强制卸货措施,有效地控制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上路行驶。同时多次联合相关部门,分别在鹤龄镇开展交通运输设卡执法8次,查处违法货运车辆12辆;在杨村镇联合政府交管站开展超限超载运输执法2次;木马镇联合执法2次,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3辆,卸载货物184.5吨;江口镇设卡超限治理25次,查处擅自加装高栏等非法改拼装车辆37辆;樵店乡交通运输执法23次,查处违法行为车辆15辆。

二是会同公安交警、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召集全县砂石料场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要求各砂石料场设置磅秤,对出厂货运车辆进行称重,在源头上控制车辆超限超载。通过治理,目前江口镇及鹤龄镇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已经得到有效遏制。

再次感谢你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祝你工作顺利!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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