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9-06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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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剑住建函〔2022〕29号


高明勇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开封镇文庙社区老旧小区的改造》(第7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造政策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文件要求,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发行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开封镇文庙社区中心街、交通街房屋虽建设年代久远,又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但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开封镇不属于老旧小区改造对象范围。

二、老旧小区实施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普安镇直管公房、鼓楼社区、小玲珑社区老旧小区的改造;正在实施普安较场社区、卧龙社区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普安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为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

三、存在问题改造建议

为改善开封镇文庙社区房屋存在的问题,我局建议开封镇人民政府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方式进行改造。

再次感谢你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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