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第7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9-06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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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剑住建函〔2022〕54号


赵玉晖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市道路整治维护的建议》(第7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按照属地负责原则,普安城市建设由普安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二是普安老城已纳入四川省“百强中心镇”和国家重点镇,每年可争取部分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普安城市建设。三是普安镇河东街、新美丽洲——原税务局办公楼段道路整治已纳入近期规划建设,并完成项目包装策划,将按照向上争取一点、县财政补助一点的方式实施。四是县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们将从规划技术、政策、工程建设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做好服务工作,力争普安城市道路早日完成整治。

感谢你一如既往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我县城市建设!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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