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同意对外公开
剑综执函〔2022〕14号
张茂菊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城市建设垃圾乱倒我社区现象亟待处理的建议》(第7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的不断更新发展,建筑垃圾产生量也随之增加,不仅影响市容环境,更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目前,我县境内无建筑垃圾消纳场。为妥善处置建筑垃圾,目前采取以下四个措施:一是我局同广元盘龙汇峰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协商,对我县的建筑垃圾进行收纳处置。二是联合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同社区、小区物业对接,要求施工单位、物业企业等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需运往广元盘龙汇峰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建筑工地、小区等重点场所加大日常巡查,鼓励群众举报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四是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县人民政府正在积极组织招商,招引企业前来投资建设,早日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
祝你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1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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