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同意对外公开
剑民函〔2022〕75号
杨正勇代表:
你提出的《进一步加强村委会活动阵地建设的建议》(第10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你提的“随着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合并村村民人数增多,原村委会活动阵地已不能满足当前形势需要,尤其是村民会议室普遍偏小,召开村民会议极为不便,亟须加大投入,增强村委会活动阵地建设”,这一事项相关村正在通过以下集中形式逐一化解:一是村活动阵地面积不足的,整合合并村的资产改扩建活动阵地,也可以按照程序处置闲置资产后,新改扩建活动阵地。二是投入资金建大型会议室,在当前经济情况下有一定难度,加之召开村民大会次数较少,因此,召开村民大会利用室外场地进行。三是乡镇及县级部门正在向上级申报资金,对确需建设的村活动阵地进行提升改造。
再次感谢你的宝贵建议,祝你一切顺利!
剑阁县民政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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