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对县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9-07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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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广剑环函〔2022〕46号



杨林代表:

你提出的《持续加大西河水环境治理经费投入》(第10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河属嘉陵江一级支流,跨江油、广元、南充三市,全长约340公里,其中剑阁境内干流100.7公里,流域面积1235平方公里,共有7条集雨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汇入(唐家河、柳沙河、马灯河、葫芦坝河、程家河、任家沟河、柳河),涉及14个乡镇、82个村(社区)、15.12万人。位于我县金仙镇境内的铁炉寺断面是西河流域唯一纳入国考的点位,要求年均水质达地表水Ⅱ类标准。

二、工作开展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西河水体治理工作,组建工作专班,专题研究部署,2021年持续开展了西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梳理了四个方面7大问题,并制定《剑阁县西河流域水体治理责任清单》,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项目储备和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等争取力度,强化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分类别分时限推进治理工作。


一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元山镇油坊河污水收集管网已全部疏通,跑冒滴漏问题已彻底整治;盐店镇、义兴镇完成污水处理设备安装,秀钟乡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正加紧建设;元山镇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已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补短强弱建设项目清单,目前该项目已完成设计,正在挂网招投标。

二是规范垃圾收运处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150万元,拟建设收集转运设施10处,购买垃圾转运车辆14台,目前完成设备挂网采购,土建工程预计2022年底前建成投运;每个村(社区)配备2-8名保洁员,规范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杜绝垃圾入河入沟入渠。

三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9年以来陆续争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资金4470万元,先后完成西河及其支流沿线2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金仙镇辖区西河沿线200米范围内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得到全覆盖,2022年拟建西庙、正兴等7座农村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预计2023年底建成投运;“千村示范工程”项目今年内计划再完成9个行政村项目实施。

四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流域内14个乡镇均建立并完善了规模化畜禽养殖台账,配置了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87处,实行日常动态管理;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和废弃农膜回收工作,减轻地表径流对水环境的污染;年处理秸秆10万吨的王河镇秸秆综合利用回收中心正加快建设,拟于年内建成投用。

五是加大库中库整治。金仙镇曙光沟“库中库”正加快整治,争取渡改桥补助资金610万元,新建曙光沟大桥,目前完成桥梁桩基、支座、箱梁等施工,预计10月底完工,力争年底前完成坝体拆除。

六是严控水产养殖和库区垂钓。落实“十年禁渔”要求,规范水产养殖行为,在断面1公里范围内设置养殖真空区和禁钓区,禁止鱼苗投放、捕捞作业和垂钓行为,在断面上游沿河两岸敏感区域设置各2.5公里高标准隔离护栏围网有效杜绝违规垂钓行为;在5公里范围内严控养殖规模,降低养殖行为对水体的污染;干流范围内全面取缔网箱、钓台、钓筏;组件联合执法队伍,今年以来已开展流域禁捕、违法垂钓联合执法9次。

七是加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武引二期剑阁灌区元山、公柘两条共30公里的支渠建设已全面完工,并分别于去年5月和今年3月完成试通水工作,累计向元山镇、王河镇供水400余万方,有效提升柳河、任家沟水体自净能力;落实公益性岗位30余个,常态化开展水域岸线保洁和水面垃圾漂浮物清理;强化流域内8个渡口10艘机动船的日常监管,防止污染入河。

八是加强日常水质监测。由剑阁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西河流域干支流乡镇跨界断面、重点区域水质监测,实行“月监测、季通报”制度,密切关注水质变化,今年以来共开展监测4批次,印发通报1期。同时将西河流域水体治理工作和水质改善状况纳入相关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严格逗硬奖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西河流域水体治理工作,确保一江清水出剑阁。

一是强力推进西河治理在建项目进度。对标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倒排工期、顺排工序、挂图作战,全力确保治理工程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是继续加大项目包装和向上争取力度。多方筹措资金,补齐西河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三是常态化开展水质监测分析,定期通报水质状况,为西河水环境治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四是持续推进流域水体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继续统筹流域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一体联动,坚持靶向施治、多方发力,加强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综合治理,坚决破除西河流域水环境困境,保障西河流域水质持续向好。

五是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和指导责任、乡镇属地责任、项目业主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县河长办、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剑阁生态环境局将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水质下降的及时问责问效。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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