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9-07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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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剑人社函〔2022〕21号


敬国强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基层人才激励机制

1.岗位设置。2018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剑委办〔2018〕79号)文件,规定乡镇其他事业单位在现行专业技术岗位规定比例的基础上,按高级、中级分别不高于10%、20%的比例提高,我局积极宣传政策并严格按照政策落实,全县事业单位均按照最高比例设置了岗位,将政策最大程度的用好用活。

2.职称评审。按照人社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4号)和省、市农业技术职称评审文件要求,一是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二是引导人才服务基层。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30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三是对参加精准扶贫工作和帮扶贫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提前一定年限申报职称。近三年我县共推荐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称52人,中级115人。

3.岗位聘用。2018年以来,我县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比例提高后,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力度大大提高,所有乡镇均开展了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其中在乡镇农业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0年(同一岗位满10年)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竞聘岗位的36人。

二、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工作情况

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条件。

2018年以来,我县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为乡镇补充20余名农业相关专业人才,并严格落实职称评定、岗位聘用优惠政策,保障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

感谢你对人事人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做好人事人才工作,为剑阁的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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