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的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报请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
自2022年10月14日20时起,将剑阁县普安镇闻溪路179号的风险等级由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
自2022年10月14日20时起,将剑阁县普安镇城北路80号、普安镇闻溪路87-113号(原武装部办公楼)、原食品厂老住宿楼195号、原金都大厦、金都巷子、雪花广场的风险等级由低风险区调整中风险区。
广元市剑阁县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调整风险区后,按相关疫情防控政策落实管控措施。
特此通告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14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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